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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7-525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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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7-11-02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改委价格监管处 | 发布日期: | 2017-11-02 |
名 称: | 银川市物价局关于“军安家园”项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
接到你公司《关于“军安家园”项目销售工作的请示》后,我局根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自治区物价局、建设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军安家园”项目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成本及经济适用住房相关费用构成进行了审核,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现就其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军安家园”项目位于银川市金凤区金凤十一街,东至国有空地、西至金凤十一街、南至金凤十七路、北至金凤十六路林带。占地面积为120亩,总建筑面积20.1982万平方米,容积率2.0。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140006平方米、1550套。
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
(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军安家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17#楼为15~18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楼房,建设成本为3515.99元/m2。
(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建设利润按3%计算、税金按照增值税计算,销售价格为:3730元/平方米。
以上价格为整个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销售价格,每套住房销售价格以楼房位置、楼层、朝向差价按整个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由你单位自行确定。
三、其它规定及要求
(一)你公司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明码标价,在售楼大厅醒目处公示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销售,自觉接受社会和业主的监督。
(二)你公司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房屋建筑质量,严格按国家规范要求加强施工管理。
(三)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政策执行,必须践守承诺按原设计标准改变后的设计标准进行施工,打造中高端绿色、宜居小区。在销售房屋时如果未按承诺进行施工建设,我局将撤销原审批价格,重新审批价格,将多收价款退换给业主,并按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予以严厉处罚。
(四)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要按《价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五)本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银川市物价局
2017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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