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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7-5422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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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7-08-0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改委工业交通能源科 | 发布日期: | 2017-08-07 |
名 称: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开展取缔“地条钢”工作总结的报告 |
自治区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贵办《关于转发国家取缔“地条钢”专项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发改产业〔2017〕506号)要求。现将银川市取缔“地条钢”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缔“地条钢”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一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钢铁去产能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化解钢铁煤炭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市结合查处西夏区南梁农场非法生产“地条钢”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议由市常务副市长亲自安排,市发改、工信、公安、环保、住建、市场监管、安监及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三区两县一市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确定自3月15日至4月15日,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公安、环保、市场监管、住建、安监、供电等部门配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并从紧密协作、形成合力,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追究,发挥群众力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形成了会议纪要,下发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执行。
(二)多管齐下、全面摸底排查。今年3月份以来,各部门及县(市)区人民政府严格落实会议纪要精神,在辖区内积极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市工信局组织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对各乡镇、园区开展了拉网排查;市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184个施工现场所使用的钢材原材料进行了监督抽测;市环保局向南梁村非法生产“地条钢”企业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安监局对南梁村非法生产“地条钢”企业现场存放的具有氧气罐、氢气罐予以了没收;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流通领域钢材市场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大整治,重点对城乡结合部隐蔽处、乡镇企业、废旧厂进行了重点排查。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排查网络,以钢铁行业落后生产设备和制售“地条钢”为整治重点,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无死角”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多轮摸底核实,我市目前现有涉钢涉铁企业共12家,其中:正常运营企业9家,宁夏银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共享铸钢有限公司、共享装备有限公司、灵武市金属制品厂、宁夏凤凰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银川生物科技园宁夏银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永宁县正松建材锰钢厂、永宁县文伟铸造厂、宁夏宇华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停产半停产企业3家,永宁县银郡铸钢厂、永宁县通桥乡立强铸造厂、宁夏天净冶金公司银川冶金分公司。
1、拆除永宁县首峰金属制品(三)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彻底”情况
有限公司落后设备。永宁县首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主要生产线材,有加热炉一座,线材生产线两条,年产能20万吨。2016年7月,该公司因环保问题被勒令停产,6台20吨中频炉被列入自治区和银川市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计划。8月11日,自治区经信委下达了《关于对永宁县首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频炉实施淘汰的通知》,我市及时组织市、县两级工信、环保部门督促该企业按照要求“四个彻底”要求,拆除了中频炉,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设备。12月,自治区组织区、市、县三级工信、财政部门对该企业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进行了验收。今年5月16日,按照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由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专家组成的国家督察组对该公司落实“四彻底”情况进行现场踏勘。
2、拆除南梁农场非法生产“地条钢”企业。针对群众反映的我市西夏区南梁农场良渠稍村存在非法生产“地条钢”情况,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做出安排部署,由发改、工信、公安、环保、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核查领导小组,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多次深入到该片区了解掌握情况,在充分掌握相关证据的基础上,于3月9日依规对非法生产“地条钢”的企业采取了强制拆除生产设备及断电等措施,近期区、市及所在辖区对该非法企业所在地进行复查,未发现“死灰复燃”迹象,生产“地条钢”所用的中频炉,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设备已全部拆除。
(四)执行坚决,未发现违规新增产能。按照自治区发改委、经济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等八部门《关于严格控制钢铁违规新增产能严厉打击“地条钢”生产销售的通知》精神,我市结合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以及相关行业环境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产业发展政策,坚决执行产能置换相关规定要求,认真把控项目建设审批环节,未发现违规新增产能情况。
(五)强化督导,确保效果。四月份,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地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对永宁县排查出疑似生产“地条钢”的企业,组织专家进行了认定,排除了生产销售“地条钢”的嫌疑。六月底,市发改委再次组织市工信、环保、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对“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察组先后到灵武临港工业园区、贺兰县金贵镇汉佐村、西夏区城乡结合部、西夏建材城、自治区医院儿童医疗中心项目在建工地等可能存在隐患的区域、企业、市场、工地,通过对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全面排查,确保我市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对已经查处取缔的“地条钢”生产销售企业,市发改委、工信局均在政府网站进行曝光公示。
(六)加强指导,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及各地区人民政府传达《关于开展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有保有压政策促进钢材市场平衡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指导辖区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银川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专题会议明确今后建立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地条钢”的长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同时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明确了对打击不严、工作不力的严格问责,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七)三级验收,认真开展总结。自“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工作专报和总结,在对“地条钢”企业排查取缔工作中,市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请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就此项工作向自治区进行了专题汇报。目前,我市已查处取缔的两家“地条钢”企业均经过县区政府、市政府、自治区政府三级多次的组织验收,建立了取缔拆除验收台帐,逐户对“地条钢”企业拆除的设备进行核查登记。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钢铁行业化解产能过剩,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重要内容。“地条钢”非法生产耗用大量废钢资源,且产品未经国家许可、靠贴牌冒牌销售,严重扰乱钢铁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其在熔炼的过程中会造成较为严重的能源消耗,排放大量粉尘,严重污染环境。此外,由于“地条钢”质量低劣,若用于建筑工程将产生重大安全隐患。我市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发挥群众力量,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举报受理长效机制,在政府和部门网站上公布“地条钢”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线索举报电话,方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踊跃提供举报线索,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三)明确责任分工,形成联动机制。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发改委组织召开的国家清理整顿电解铝,取缔“地条钢”有关工作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整治活动的主体,市发改、工信、国土、环保、安监、住建、公安等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和重点,通过密切合作,集中排查、上下沟通、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采取县(市)区联动、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加强对县(市)区开展整治行动的督查,形成有效的工作联动机制,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
(四)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建立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长效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定期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行动,坚决杜绝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建筑用材安全。对打击不严,工作不力,经过整治仍然存在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所在地,将视情况严肃追究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