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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20-0019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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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0-06-16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2020年第二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一高三化”目标要求,按照“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具体化,具体工作责任化”的工作理念,把项目建设作为推进当前工作的最重要抓手,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精准施策、全力推进,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银川市2020年第二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予以下达,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执行。
一、第二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情况
本次下达市本级、各县(市)区、园区第二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项目共189个,总投资292.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5亿元。
其中:
市本级项目35个,总投资13.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亿元;
兴庆区项目13个,总投资7.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4亿元;
金凤区项目11个,总投资23.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2亿元;
西夏区项目20个,总投资13.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4亿元;
永宁县项目31个,总投资25.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4亿元;
贺兰县项目28个,总投资11.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9亿元;
灵武市项目10个,总投资9.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亿元;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33个,总投资178.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9.8亿元;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2个,总投资1.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亿元;
苏银产业园项目4个,总投资6.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亿元;
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项目2个,总投资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0.23亿元。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项目责任。各县(市)区、园区、各部门和项目责任单位要继续健全完善重点建设项目“首席服务官”和“领导包抓推进”工作机制;继续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法,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项目前期手续、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管理任务压实到具体经办人,全链条跟进、全方位保障、全天候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以结果为导向狠抓责任落实。
(二)加快项目进度。项目单位要按照投资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关键措施、责任人员,建立项目进度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盯着项目干、围着项目转,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过程、质量和资金管理,坚决杜绝“三超”现象(超规模、超计划、超标准),全面落实“四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项目月度调度信息报送。
(四)加强项目服务。各级发改、审批服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服务部门要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强化资金、规划土地、审批等要素保障。对涉及审批等相关前期手续要主动与项目单位对接沟通,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和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开通绿色通道,从速办理。积极引导项目单位主动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和自治区统筹预算内资金,弥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各县(市)区、园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影响项目开工的制约问题要主动牵头协调,通过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措施加快推进。
(五)强化项目督办。市政府督查室、发改、审计等部门要通过层次督办、交叉督办、专项督办,加强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的督查稽办,确保每个推进环节有人盯、有人办、有考核以绩效促进度、抓落实;继续对项目进度实行月度通报制度,加强月度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难题。各责任部门和项目单位于每月28日前向市发改报送单月项目进展信息(包括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投资量、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等)。项目责任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统计入库工作,真实反映全市投资总量。(联系人:闫育山,6888404 电子邮箱:ycfgtz@126.com)
附件:1.银川市2020年第二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2.银川市2020年第二批基本建设项目月度推进台账表;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