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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议案建议提案办理
| 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4-01010 | 发布日期: | 2014-07-23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名 称: | 关于对市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109号建议的答复 | ||
唐晓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美容美发行业实施明码标价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规范美容美发行业价格行为,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促进美容美发行业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和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我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对全市美容美发行业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一些小规模的美容美发店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实行明码标价。我局于7月10日召开了规范全市美容美发行业明码标价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凡在我市美容美发经营者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明码标价,同时倡导明码实价。会议要求美容美发经营者尽快规范明码标价工作,我局将于8月开始对全市美容美发行业的明码标价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建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并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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