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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6-03796 发布日期:2016-08-30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发改委产业发展处工业交通能源科
名 称: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府办公厅: 

  龚晓科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区天然气利用的提案》收悉。该建议由我委承办。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于8月2日约见了提建议的代表,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之后,我委联合市住建部门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发改委工交科负责办理落实。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委领导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银川市天然气利用现状 

  银川市主城区(四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滨河新区,工业用气,燃气发电不在统计之列)现有天然气用气户约45万户,每年有近3万用户递增,其中老旧小区改造近1.5万户。民用天然气年使用量约为6亿立方米。城区加气车辆约10.7万辆,其中:公交车辆1645辆、出租车辆5364辆、社会车近10万辆。天然气汽车年加气量约3亿立方米。滨河新区现拟批准两家天然气公司负责经营,具体燃气工程项目还在规划筹建过程中。滨河新区将是“十三五”期间银川市燃气事业发展的重点区域。 

  二、银川市天然气管道及城市燃气管网建设现状 

  目前,银川市(四区)现有天然气储备站1座,储气能力4000M3 。银川市主城区燃气管线总长约2500公里,其中:道路中压管线总长约900公里,城市高压管线总长约63公里,庭院中低压管线长约1500公里。主要有宁夏哈纳斯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兰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宁化物业服务公司、长庆油田采气一厂四家燃气管线产权单位。宁夏哈纳斯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管线约2400公里,宁夏兰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管线53公里,宁化物业服务公司所属管线22.14公里、长庆油田采气一厂所属管线20.8公里。目前银川市天然气埋地钢管管道敷设年限最长的为15年。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的燃气管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现有哈纳斯LNG工厂,宝塔石化LNG工厂,中石油银川销售公司LNG工厂等三个LNG工厂。现有天然气汽车CNG加气站45座,其中加气母站5座,加气子站18座,加气标准站22座。 

  滨河新区现有汽车加气站1座,为CNG标准加气站。 

  三、银川 “十三五”期间分年度天然气需求量情况 

      近年来,随着“宁夏向西开放试验区、银川综合保税区、'一带一路'建设”等相关利好政策的出台,银川市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尤其是近几年,随着老旧小区天然气改造和供暖煤改气等工程的开展,用户数量快步提高。预计用气量会逐年增长,到“十三五”末,银川市主城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用气量将超过9亿立方米/年,到2020年将超过9.75亿立方米/年。到2030年,银川市主城区用气量还将远远超过这一数字。 

  四、银川市燃气管网规划建设情况 

  目前,银川市主城区的燃气管网主干已经建设完成,形成了合纵连横的供气网络,预计明年环城高压管网的剩余收尾工程将建设完毕。预计“十三五”期间主要的燃气管网建设工程有:一是配合市政道路建设,在新修道路的管线线位铺设道路中压管线,对城市燃气管网做补充和完善,扩大管网的辐射面。预计建设道路中压管线300公里左右。二是在新建小区和待改造的老旧小区中建设庭院低压管线。三是建设7个城市调压站。四是依托LNG工厂建设1座LNG应急气源调峰站,进一步保障用气高峰和气源紧张时的供气。五是结合城市地下管廊建设项目,在有条件的区域内将燃气管道引入地下管廊。六是对老旧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消除安全隐患,预计需要更新改造老旧管网650公里左右。 

      五、多措并举,保护环境 

   应对气候变化,加强环境保护,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全区人民的福祉和长远发展。在加强保护环境方面,银川市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制定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出台了银川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计划(2014-2015年)》,明确了目标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为顺利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严控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产业。认真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及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十二五”来,我委提高了对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准入门槛,没有新批、新建电解铝、铁合金、电石、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并逐步压缩铁合金、电石、水泥产能。 

  (三)淘汰落后产能成效显著。“十二五”来,我市累计淘汰230.46万吨落后产能、17万标张牛皮落后产能、800万平方米石膏板落后产能,涉及水泥、焦炭、制革、铅冶炼、造纸、铁合金等15个行业30家企业,其中:淘汰水泥落后产能129.5万吨,淘汰焦炭落后产能60万吨,淘汰造纸落后产能2.41万吨,淘汰铁合金落后产能1.58万吨,淘汰铅冶炼落后产能8万吨,淘汰制革落后产能17万标张,淘汰化纤、酒精、味精、乳制品等落后产能12.97万吨。截止2014年末,前四年实际累计下降26.3%,万元GDP能耗(不含宁东)下降指标超额完成任务,超出“十二五”下降21.75%总目标4.5个百分点。 

      (四)不断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应对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积极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相关部门组织的环保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及部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评价体系予以考核;紧紧围绕实现“十二五”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目标,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六、燃煤锅炉拆除情况 

  不断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全面实施银川市供热规划,启动了华电灵武电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加快推进热源改造、供热管网等工程建设,力争三年内将环保型热能全面供给银川市城区;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2015年,对全市40台燃煤小锅炉(403蒸吨)实施拆除并网,惠及237万平方米的群众,节约标煤6263吨,降低烟尘排放4259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7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38吨;2016年,我市进一步实施“蓝天工程”,加大锅炉拆除改造力度,计划拆除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40台,涉及131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同时,对燃烧效率低、烟尘排放量大的分散供暖小锅炉实施“拆炉并网”改造,加快推进大型热源企业规划建设,不断提高全市集中供热率,不仅能够提高区域内供热质量,也能有效节约能源、减少烟尘排放。据统计,2013年至2015年,我市共拆除燃煤小锅炉256台,拆除燃煤茶浴炉78处90台,为居民营造了更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七、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来,我市通过探索,积极开展了“蓝天工程”及居民供暖改造工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切实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保护环境,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生活、创业环境。 

  (一)大力开展“蓝天工程”。“十二五”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银川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环保厅等相关厅局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我市努力打造“碧水蓝天 明媚银川”的城市品牌和舒朗、大气、清爽的城市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 

  1、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15年,银川市空气质量四项主要指标年均浓度实现“一平三降”,其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同比持平,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年均浓度同比下降3.8%、7.2%、7.1%。细颗粒物达标天数为318天,达标率87.1%;全年优良天数占有效监测天数的74.5%。黄河银川段水质稳定保持III类,阅海、鸣翠湖等重要湖泊湿地水质稳定达到IV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实施银川第三污水处理厂、灵武市污水处理厂等6个污水处理新建和扩容提标项目,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以上。治理“龙须沟”30公里,新增水域面积1.4万亩,水系水域面积占区划面积达到10%。完成人工造林12.4万亩,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13%、40.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9平方米。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 

  3、污染减排任务顺利完成。严格落实减排责任,加大预警、通报、督查和考核力度。2015年国家、自治区确定的16个减排项目全部建成投运,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分别消减9.82%、2.85%、4.48%、10.88%。“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国家重点减排项目38个,自治区重点减排项目91个。与2010年相比,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24.08%、15.12%、32.67%和32.55%,超额完成“十二五”期间减排目标,同时为全区总量减排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 

  4、城乡环境整治取得新进展。深化完善全域“大城管”格局,“以克论净”深度清扫保洁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进入前十,入选“中国最美丽的城市”。“十二五”期间,争取中央、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2.9亿元,在26个乡镇262个村庄,实施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等项目120余个,实现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50多万农民直接受益。创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5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村)45个。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5、环境监管更加有力。认真贯彻落实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年出动执法人员3700余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50起,立案处罚金额1200余万元,征收排污费2830万元。责令停产、限产企业36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起,按日计罚案件5起,关停取缔企业23家。查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2件,行政拘留案件4起。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违规单位13批次90家。 

  (二)启动了华电灵武电厂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该项目是自治区和银川市2016年重点项目和民心工程,我市将该项民心工程作为自治区60周年大庆的献礼工程,区市领导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运营对于提升银川市环境质量、改善民生福祉、促进开放内涵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去年来,为了加快实施该项目,经过努力,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项目的实施,将替代1802×104㎡燃煤锅炉,年可节约标煤75.6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0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0.64万吨,减少氮氧化物0.45万吨;替代694.7×104㎡燃煤锅炉,年可节约煤气8336.4万立方米,相当于节约标煤10万吨,可减少氮氧化物155.97吨。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环保工作的力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打造“碧水蓝天 明媚银川”城市品牌。 

  (一)继续提高对环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综合协调、深化试点示范、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创新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等措施,有效应对以二氧化碳为主的环境污染问题,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创业环境。 

  (二)以编制“十三五”规划为契机,加强对环保工作的规划引领。目前,我市正在完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其中安排“坚持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专章,拟从构建全域生态保护体系、推进水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力度、扎实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等五个方面规划我市未来五年的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安排专项经费,开展环保工作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委托开展了银川市“十三五”期间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思路与对策研究、银川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思路与对策研究、建设美丽银川的思路与对策研究等;安排银川市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银川市生态环境建设“十三五”规划、银川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加快调整产业、能源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力推动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升级,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严控“两高”行业过快增长,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清洁低碳能源,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完善由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管理使用的节能、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额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对节能、减碳工作的保障引领作用;落实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各领域实际,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节能、低碳工程建设,解决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 

  (五)加快实施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实施燃煤锅炉改造、余热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以及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重点节能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注重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积极推行节能服务新机制,落实好国家配套政策措施,创新企业融资渠道,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六)密切关注天然气价格的调整变动情况,并予以落实,切实维护企业及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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