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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21-00131 发布日期:2021-09-18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05号“关于加快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05号“关于加快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民盟银川市委会,银川市工商业联合会,孙晓梅委员、冯玉琴委员

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发改委主办,银川市住建局、兴庆区政府、金凤区政府、西夏区政府、灵武市政府、永宁县政府、贺兰县政府及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协办,银川市发改委在接到提案后,立即组织就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经研究指定由我委能源管理科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我委积极与各协办单位办理相关负责人员沟通联系,研究提案建议办理情况。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电动自行车给人们出行带来的方便,购买电动自行车的人也越来越多,电动车乱停放充电问题也给居民带来了安全隐患。为解决居民区因非机动车停放设施不全,管理不到位等存在安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国家、自治区和银川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法律标准制定发布情况

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8710日发布的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明确要求新建居住区应配套设置居民非机动车停车场(库)。2017726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进,银川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并于当年91日起施行。202012月,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印发了《银川市住建局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棚)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的通知》(银住建发〔2020365号),银川市各有关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标准、条例和通知,逐步加强我市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棚)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

二、小区充电桩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情

(一)建设情况:2018年以来,银川市各辖区人民政府主动作为,联合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自建及引入社会投资等方式,积极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工作,并督导物业企业做好非机动车辆管理,完善消防和安防设施配置,兴庆区金凤区各街道办事处在全面推进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的同时,还结合辖区实际,在工商业集中、电动车集中停放的区域建设具有安全监测芯片的街头公共充电桩,解决上班和生产经营的商户充电难的问题,有效避免了私拉乱接等充电安全隐患。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和灵武市结合住宅小区建设入驻情况,建设完善小区充电桩设施。

截至2020年,兴庆区所有有专业物业公司服务的小区均安装了充电设施,在改造后的老旧小区也安装了充电设施。金凤区共建设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1000余个,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在改造的老旧小区共建设充电桩150个。西夏区建设并投入使用充电桩5278个。灵武市累计建成小区充电车棚61个。永宁线共完成43个住宅小区安装1471188个充电接口充电桩的建设工作。贺兰县已完成所有新建住宅小区和符合安装条件的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均建设工作。全市各辖区已基本完成成熟住宅小区的充电桩建设工作。开通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业扩报装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免费提供技术标准和典型设计,优化用电方案,实现从报装到送电的一式服务,全力配合我市电车车充电桩建设顺利推进。

(二)管理情况:银川市住建部门牵头及各辖区住建部门分别于每年春秋季开展小区物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监督街道、社区和物业企业配合消防、公安相关执法部门,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并清除楼道内乱堆乱放杂物,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并鼓励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禁止非机动车入户,如安装电动车进入电梯感应识别系统,引导居民规范停放、充电,切实增强居民安全意识。20208月,市住建局编制印发《关于切实推进物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经理、消防楼长制度。通知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经理以及消防安全楼长的职责以及公示位置等做出了规定,要求物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责任到人。202012月,市住建局编制印发《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棚)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的通知》,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时,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已经投入使用但缺少公共电动自行车库()的住宅小区,住宅小区的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为建设责任主体,要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利用公共用地或原有的自行车库(),规划增建或改建电动自行车库()

银川市各辖区政府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电动车充电安全宣传工作。兴庆区组织乡镇、街道和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配合消防、公安相关执法部门,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并清除楼道内乱堆乱放杂物,及时清除安全隐患。为防止电动车入户充电,在18个小区的电梯内已安装了208AR智能识别系统,禁止电动车入内。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来整改,截至目前共计整治违规充电电动车数14786辆,涉及楼栋数5696,新建设置电动车充电设施261套。同时每年六月组织安全月的集中宣传和演练检查等专项整治工作。贺兰县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贺兰县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贺物发〔202141号),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小区内,积极开展电动车火灾警示教育宣传,并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等自查工作,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公用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安全疏散通道、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的现象及时制止、清理,每天对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并建立工作台账,同时积极与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灵武市按照《建立居民小区应急和消防安全管理联合巡查机制》,开展每月联合巡查,截至目前,已开展物业联合巡查7次,共检查物业小区及商业区域81个,下发整改通知53份,配合各物业服务企业清理楼道内私拉电线充电的电动车726辆、清理楼道乱堆乱放杂物142处,切实保障了物业小区内的安全稳定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三)吸引社会投资情况。目前,全市充电桩建设基本按照谁使用,谁付费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各辖区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的在满足消防等条件的情况下,由物业或充电桩销售企业设置充电桩,并公示收费标准、充电操作方式等信息。

(四)加强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宣导工作。按照银川市市住建局《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棚)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的通知》要求,银川市各辖区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积极做好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宣传引导工作。兴庆区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曝光案例警示等宣传,提高小区业主的安全意识,增强小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金凤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多次下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要求物业物业企业要在小区采用宣传栏张贴、电子屏投放、业主群温馨提示推送等形式,引导业主正确停放电动车,切勿电动车入楼、人车同屋,加深正确充电常识,避免因充电不当引发火灾。同时联合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市民消防安全意识。西夏区利用好社区公告栏、微信服务平台等宣传媒介,通过图文并茂的宣讲提示,引导居民到规定区域进行电动车充电,让居民了解楼道飞线充电的危害。同时结合消防安全月等主体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开展消防演练,发动业主、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社区积极参与小区消防演练,不断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增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市各辖区政府主管部门及物业、社区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和强化住宅区安全宣传,引导和营造全民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

银川市发改委、住建局和各辖区人民政府将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落实《城市居住区规划设施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等规范标准要求,配套建设自行车棚设施。有条件的宜配置充电控制设施,集中管理。

二是银川市各级住建管理部门将继续推进新建和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并根据各小区充电设施实际需求,积极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吸引第三方建设运营企业,结合各住宅小区广大业主意见,合理选址及时加装充电设施。

三是加强小区楼道的检查清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住建管理部门牵头,街道和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负责,配合消防、公安相关执法部门,持续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将依法清理搬离,并清除楼道内乱堆乱放杂物,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四是落实好小区安全管理工作。物业管理部门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五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做好曝光案例等警示宣传,提高小区业主的安全意识,增强小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六是推进部分老旧等暂不具备建设条件的住宅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工作。由当地政府部门联合当地供电部门在解决建设和电力接入条件后尽快推进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

七是督导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做好电网建设保障小区充电桩建设。各辖区人民政府住建部门加强与国网银川供电公司沟通联系,对接辖区电车车建设需求,供电部门做好配合,全面分析预测自行车充电负荷需求和电网接纳能力,并根据规划预测和市场发展情况,提前谍划电网配套建设,优化配电网布局,为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自行车充电设施接入提供电力保障。

八是由市住建部门加强对辖区物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鼓励和引导各小区充电桩运营企业,加强充电信息化建设,并住建横向链接,纵向延伸,逐步整合全市电动车充电桩资源信息,依托于智慧城市平台资源,提供便捷快速的充电桩导引服务,实现各类人群的就近充电、便捷充电,提高电动车充电桩使用效率。

感谢贵委会对银川市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联系人及电话:马豫宁 6888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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