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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8-65350 | 发布日期: | 2018-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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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改委 |
名 称: | 银川市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 严防死灰复燃督查工作的通知 |
市工信局、环保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各县(市)区发改(经发)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滨河新区经发局:
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23个部委《关于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17〕2306号)和自治区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 严防死灰复燃的通知》(宁发改产业〔2017〕836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市取缔“地条钢”的工作成果,我市将于3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取缔“地条钢”专项督查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2018年3月20日前各县(市)区、园区围绕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严防死灰复燃的主要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查阶段
2018年3月30日前市发改委将会同市工信局、环保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园区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严防死灰复燃工作进行督查。
二、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各项部署工作。各县(市)区、园区要层层签订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责任书,落实“地条钢”日常监管责任,切实做到网格化管理,确保责任到人,不出现盲区;建立健全中(工)频炉月度巡查调度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废旧钢材的流向,坚决杜绝废旧钢材用于生产“地条钢”;完善举报响应、用电及税收监管等各项工作机制。
(二)开展全覆盖、无死角大排查情况。各县(市)区、园区要制定摸查方案,并按要求在本地区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地毯式”大排查,加强对用电异常企业的监测。
(三)重点易发领域现场情况。此次自查由市工信局牵头对全市使用中频炉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掌握我市中频炉使用的基本情况;市环保局牵头结合环保专项检查对我市涉钢涉铁企业进行排查;住建局牵头对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进场钢材进行排查;市场监管局牵头对钢材市场钢材的来源、流向进行清查;国网银川供电公司牵头对我市涉钢涉铁企业的异常用电情况进行排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园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大排查,更新中(工)频炉台账。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于3月20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将自查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银川市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全面核查。再次对本辖区内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地条钢”企业,要严肃核查,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对于瞒而不报、查处不及时不坚决的,要严厉追究有关方面及相关人员责任,不得姑息。
(三)协同配合。市直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安排专人进驻督查组,形成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夯实监管责任。请市直各部门3月20日前将联系人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 鹏 张 龙 6889373
传 真:6888613
邮 箱:nxycfgw@163.com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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