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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8-86646 发布日期:2018-05-31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发改委
名 称:关于印发《关于联合开展社会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联合开展社会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区价格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联合开展社会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联合开展社会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银川市物价局   银川市公安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53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联合开展社会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促进“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整治停车乱、乱停车、收费乱、乱收费等现象,进一步严格规范停车管理”的要求,落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确保“静态交通”监管有序,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价格环境。现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的 

  加强对停车场从业人员的素质培训教育,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和诚信经营,规范停车场经营收费行为,坚决抑制停车场乱停乱放、无证经营、乱收费行为。营造良好停车秩序,树立文明城市形象。 

  二、组织领导 

  全市停车场联合整治工作由物价局牵头,统一部署安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片包抓,责任到人,各区成立检查小组。 

  社会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银川市发改委副主任      电话:13709573721 

  领导小组副组长: 

  银川市公安交警分局副局长 蔡向荣  电话:6071009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小龙  电话:5069586 

  领导小组成员: 

  停车场管理所所长      电话:13909502570 

  银川市价检局局长      电话:13995273588 

  兴庆区检查小组组长: 

  兴庆区价检所所长  乔惠林  电话:13995112699 

  检查小组成员: 

  银川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李政达  18295000561 

  兴庆区交警一大队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副大队长 

  汪彦华  电话:18195190001 

  兴庆区交警二大队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主任 

  贺峰亭  电话:13909504755 

  金凤区检查小组组长: 

  金凤区价检所所长      电话:13629508566 

  检查小组成员: 

  银川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黄艳芳  电话:18909595998 

  金凤区交警一大队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中队长 

    电话:13709598356 

  金凤区交警二大队停车场管理办公室 

      电话:13895387834 

  西夏区检查小组组长: 

  西夏区价检所所长  彭凯波  电话:13895609111 

  检查小组成员: 

  银川市价检局副局长  张云飞 电话: 13195015858 

  西夏区交警一大队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副大队长 

  吴海军  电话:1389509617 

  西夏区交警二大队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副大队长 

      电语:13629577767 

  三、整治范围 

  凡在市辖区进行收费经营活动的社会停车场。 

  四、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2018523日起至2018830日。 

  五、整治方法 

  整治工作由物价局、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部署,统一整治方案。 

  联合执法,协同监管,创新举措,联合惩戒。物价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自依据职责联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行为快速做出行政处罚,并及时予以通报、公示。 

  整治检查实行辖区责任制,由三区物价和公安停车场负责具体实施。市本级负责整体协调、政策制定、协助立案查处和惩戒宣传工作,定期发布整治检查通报。 

  (四)三区分别进行停车场经营主体全员培训,大力宣传停车收费政策,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策宣传,准确掌握停车场收费政策和标准,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进一步提高收费的透明度。 

  (五)适时召开整治工作分析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整治方法。 

  六、整治内容 

  (一)超标准收费:超政府定价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的; 

  (二)超范围收费: 向停靠在规划车位以外车辆收费的; 

  (三)强行收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停车场并强行收费的; 

  (四)欺骗性收费:电子计费器不按照政府定价标准定时计价收费的; 

  (五)不执行免费政策。社会停车场不执行15分钟免费政策的; 

  (六)停车场设施、P牌、收费公示牌破损,泊位线不清,擅自摆放报废车辆、破旧桌椅、沙发家具等,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 

  (七)停车场车辆停放混乱,未按车位规范停放,随意占用盲道,堵塞公共通道的; 

  (八)擅自施划泊位,增加泊位数,超泊位停放车辆的; 

  (九)街道两侧停车场内随意设置地锁和护栏的; 

  (十)停车场内私搭乱建看管房或其他用房的。 

  七、整治措施 

  停车场收费联合整治实行下列四种措施; 

  (一)建立通报公示制度,对停车场举报投诉和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半月通报。通报内容包括举报投诉、提醒警告、行政奖惩。通报作为价格诚信考评的依据,接受社会监督。     

  (二)银川市社会停车场统一佩戴收费员证。收费员证由物价局、公安局统一监制,统一制作。收费员无证上岗的,消费者有权拒绝交费。 

  (三)推进实施《银川市社会停车场价格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工作。建立停车场经营主体及法定代表人价格诚信考评制度和停车场经营主体及法定代表人价格失信累积记分考评制度。实行价格失信“黑名单”制、价格失信修复制、价格失信退出限进行业经营制。使失信者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约束。 

  (四)完善银川市停车场微信沟通平台。以全市6个交警大队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微信群为雏形,分别完善停车场业态微信沟通平台。实行辖区组群,鼓励停车场经营主体全员加入。通过平台宣传《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和价格法律、法规。讲评服务收费动态,调解价费争议。通报价格诚信考评情况,价格失信累积记分情况以及受表彰和受惩罚情况。 

  八、整治要求 

  为使整治富有成效,达到预期效果,成员单位应当团结协作,明确责任,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㈠、规范停车场经营行为,是民生关注热点,是建设文明市,擦亮城市名片的基本要求。各辖区价格主管部门、交警大队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等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专项整治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㈡、联合检查,协同监管,创新举措,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在坚持以批评教育为主的前提下,重点查处群众反映集中且屡查屡犯的停车场经营者。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恶意乱收费行为,主动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震慑违法经营,杜绝屡查屡犯、屡禁不止,营造诚实守信的经营范围。   

  ㈢、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制定的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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