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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9-00034 发布日期:2019-04-02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发改委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 “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行动计划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 “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29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行动计划

根据《自治区“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实施方案》统一部署,为大力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扩大精准有效投资,提高投资质量效益,加快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增长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工作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决策部署,认真对标石泰峰书记“五个走在前、作表率”“四个深入思考”及自治区党委常委班子集体调研银川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通过开展全市“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全面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工作效能、促进工作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项目为载体,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效能督查为主要手段,精准对标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和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银川都市圈等重大战略,持续组织实施和谋划储备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工程项目,凝聚发展共识,集聚工作合力,集中力量加快项目建设,精准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效益,促进项目提质增效,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持续开展“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始终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责任工作具体化”工作理念,以项目攻坚突破为核心,按照分级推进、分级负责、分级保障的原则,集中开展系列活动,努力形成“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发展和梯次推进格局。

(一)固定资产投资突破目标。2019年,实现投资规模恢复性增长,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确保同比增长3%,力争同比增长10%。其中,全市工业投资增长10%以上(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5%以上),产业投资(不含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0%以上,民间投资(不含房地产投资)增长10%以上。

(二)重点项目完成投资目标。抓好18个自治区在银实施重点项目,确保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抓好50个重点建设项目,确保完成投资150亿元以上;三区两县一市各园区抓好本辖区、本园区确定的本级重点建设项目,确保完成投资220亿元以上。

(三)项目开竣工目标。2019年,力争全市新开工项目超过500项,竣工投产项目超过100项。其中,自治区在银实施重点项目和银川市级重点项目开工率达到100%,三区两县一市和园区本级重点开工率达到100%,项目开工入库率达到100%,全市列入本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开工率达到90%以上。

(四)项目前期工作目标。加快自治区在银实施重点预备项目前期工作,力争3个自治区重点预备开工项目在年内开工2个自治区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在年内加快推进,早日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加快新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确保列入2019年全市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在5月底前期手续全部办结,各县(市)区、园区重点预备开工项目当年开工率达到50%以上。

(五)项目储备突破目标。2019年,全市谋划储备项目超过1000项,总投资规模超过300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超过1200亿元。其中,市本级储备项目超过120个,年度计划投资150亿元以上;各县(市)区、园区储备项目超过900个,年度计划投资1100亿元以上。建立市级和(市)区、园区两级项目谋划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滚动递补机制,及时补充完善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项目资料,全年储备亿元以上项目200个以上,其中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占比达到50%以上。

(六)项目投产达效目标。力争全市2017年—2018年建成的各级重点建设项目在6月份前实现达产达效,2019年计划建成的重点建设项目按期建成投产。

三、工作任务

聚焦主攻方向、主要任务、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开展9大专项行动,下大力气推进有质量、有效益的项目投资,以优质增量引领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一)实施项目前期畅通行动。

1.全面梳理制定列入2019年全市基本建设项目中新建项目工作责任清单,完善“五个一”(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项目推进机制和“店小二”服务,建立项目推进问题清单和销号台账,明确项目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层层压实项目责任,强化跟踪落实和月度督办,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各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联合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建设等部门集中开展项目论证评审活动,按时限规定100%办理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完善项目落地条件。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持续推进“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推行“1+N多证联办”集成审批,推行建设项目全链条闭环审批,制定《关于推行银川市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容缺承诺制实施意见》,落实《银川市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优化和改革创新规划、土地、环评等审批程序,简政放权。(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3.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要结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从现在起再对现有的项目办理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认真研究和梳理,按照“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能免则免”的原则,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将能够下放的权限全部下放,尽力为基层、企业“松绑、让利、开绿灯、出政策”;对依法保留的事项,要进一步精简工作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在项目办理中,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理制度,提高办事效率;简政放权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同步配套,为加快项目建设创造条件。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和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力度,加强和充实力量,使谋划的项目尽快转变为生产力。(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实施项目集中开工行动。

4.实行动态集中开工推进活动。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安排,树立“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工作导向,着力从一季度起稳住全年投资形势,提前部署、全力抓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定期举行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着力推动一批投资规模较大、拉动作用较强,对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夯实发展基础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项目加快开工建设,掀起项目建设热潮。在318日举行的全市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现场推进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园区下半年分别至少再组织一至两次本级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推进活动,提振社会投资信心,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5.强化督查观摩。下半年结合自治区和全市脱贫攻坚、沿黄生态经济建设和银川都市圈建设情况督查观摩活动,组织开展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现场观摩交流会,观摩建设成果,开展经验交流,查找问题差距,促进工作落实。(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实施项目调度攻坚行动。

6.建立投资项目问题清单销号制度。根据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督办服务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工作协调机制安排,每月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调度,召开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分析投资运行态势,依据“两个清单”(固定资产投资差额清单和项目推进问题清单),查找和协调解决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问题清单台账销号”、“限时办结”。每月及时通报固定资产投资、产业投资、工业投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民间投资增速,以及全市各县(市)区、园区项目、重点项目开工率、完成率,鼓足“精气神”,做实精细活,政策向项目一线倾斜、干部向一线配备、资源向一线配置,一切盯着项目干、一切围着项目转,积极扩大精准有效投资,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恢复性增长。(市发改委、统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7.建立市级领导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首席服务官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和跟踪督办,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牵头包抓落实情况、完成投资和区、市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开工率开展联合抽查,对综合完成情况位居全市前列的县(市)区、园区和项目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报请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实施投资和项目建设约谈机制,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和开工率连续2季度排名末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投资增长的意见》(投资十条)、《关于推进工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政策意见》(工业转型升级24条)等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确保有关政策落到实处。(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行动。

8.切实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增加我市建设用地和年度计划指标;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向重大项目和急需的公益性项目倾斜,优先支持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项目建设;预留一定比例的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门用于重大项目建设;通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点突破,为重点招商项目和重大项目提供有力的供地保障。对确实无法落实占补平衡的自治区级和市级重大项目,灵活调剂补充耕地指标予以保障。(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9.实施项目差别化环境管理。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中,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差别化管理,经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备案后,允许正常建设,不搞“一刀切”。(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10.多渠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多元化筹集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做好向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更多的资金支持。盘活各类政府存量资金,积极向国家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统筹安排和集中支持一批亟待建设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要用足用好自治区和银川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银川都市圈建设投资基金等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市财政局、发改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10.加强融资对接。充分发挥“金融+”联席会议平台作用,积极组织开展“金融+”融资对接和“银政企”座谈会、对接活动,沟通项目融资需求信息,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项目提供多元化多层次金融服务。全年开展2次以上项目融资对接活动,通过银企对接,引导金融部门在融资方面向重点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建立项目审批与银行贷款审核的联动,构建项目与资金互动的信息平台。科学、依规、合法推进PPP模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积极支持项目业主扩大直接融资。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相关企业加快上市工作,支持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发挥融资担保、助贷基金、产业基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母基金作用,引导各类资本向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及新经济、新业态聚集。金融工作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实施精准招商引资行动。

11.深入开展“高质高效招商引资年”活动。围绕打造园区经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抓好产业链条延伸项目招商;围绕繁荣市场,增加就业,抓好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项目招商;围绕完善市场功能,推进城镇化进程,抓好城建项目招商;围绕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抓好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招商。谋划一批带动面广、关联度大、产业链条长的项目进行招商引资,瞄准行业龙头企业,精准对接目标企业,千方百计引进有实力的投资者到我市投资兴业,大力引进一批大企业、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企业进一步扩大在我市的投资规模,打造若干规模优势明显、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梯次组织赴东部发达地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引进一批投资额度大、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对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和创新项目、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全力盯办,全程跟踪,全方位服务,争取项目尽早落地。按照“有意向的项目不签约不放松、签约的项目不进资不放松、进资的项目不开工不放松、开工的项目不投资不放松”的要求,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的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投资率,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10%以上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等单位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12.结合自治区政策和我市实际,出台《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完善全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通过创新机制,压实责任,优化环境,增强招商引资能力;组织对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各地落地情况督查,对签约落地率高、实际到位资金比例高的县(市)区实行“以奖代补”市投资促进局牵头,财政等单位配合)

13.落实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2019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为契机,签约落地一批项目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六)实施项目对接争取行动。

14.强化“四争”工作。按照“分口负责、对口争取”的原则,力开展向国家相关部委、自治区相关厅局申报项目和对接落实活动,争取更多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配合,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15.完善跨省项目对接机制。积极融入呼包银榆经济区发展,放大银川都市圈效应,加大与周边省区的协调沟通力度,盯住有意向合作项目,注重提高沟通效率,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16.加大项目全程跟踪盯办。需要报请国家相关部委和自治区相关厅局审批项目,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要领导要亲自带头、专题汇报、全力跑办,紧盯目标不松劲,力争早日获批建设。对项目办理情况要及时向上汇报、反映问题,做到沟通衔接无障碍,确保项目按序依规加快建设。市发改委等单位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七)实施项目谋划储备行动。

17.拓宽项目谋划渠道。按照行业政策和投资重点,加强与国家部委、自治区厅局和各行业协会的联系沟通,深化细化项目的策划包装,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自治区规划和项目计划。鼓励企业和企业家发挥项目谋划实施的主体作用,立足自身发展,以优化升级为重点,谋划一批技改扩能项目。通过多种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不断拓宽渠道,及时捕捉项目信息、发现项目线索、跟踪对接跟进,形成项目谋划的整体合力。(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各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18.加强项目储备。按照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政策,指导、协调、督促企业和有关部门、县(市)区、园区开展项目谋划。精准对标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和自治区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等重大战略和银川都市圈建设、基础设施补短板、产业补链强链、民生保障、生态环保、军民融合等重点工作,深入研究并定期发布国家、自治区投资政策和投资导向、审批政策,为项目谋划提供服务。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常年筛选、滚动储备,入库项目要达到“对上可申报、对外可招商”的标准。(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资促进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等市政府各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19.加强前期论证。设立重点项目前期谋划和跑办经费,成立重点项目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评审专家库,形成业主、专家、项目管理单位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论证体系。组织有关专家对谋划重点项目进行专题研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投资主体、资金配套、盈利保障等方面的评估调查,降低项目风险,增强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市发改委牵头,市投资促进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等市政府各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0.提高谋划质量。三区两县一市、各园区谋划储备的项目数量、质量进行综合评比,定期公布谋划储备情况。汇总综合评比成绩,对排名前两位的县(市)区在年终绩效考核总分中分别加2分、1分,对排名后两位的县(市)区在年终绩效考核总分中分别扣2分、1分。市委督查室市考核办、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1.结合全市“十四五”发展思路研究银川都市圈、“十大产业”等有关规划编制,分区域、分部门谋划储备一批符合投向、条件成熟、操作可行的重大项目,持续推进,滚动管理,为全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供项目支撑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八)实施项目环境优化行动。

22.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出台《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2019-2020行动计划》,推进以“首府责任、首府标准、首府效率、首府信用和首府担当”为内容的“银川营商环境五大表率工程”,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23项内容,实施“构建一体式集成审批服务模式专项行动、公用服务设施优化专项行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专项行动、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优化口岸投资环境专项行动、营造优质法治环境专项行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创新扶持专项行动、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专项行动、提升城市品质专项行动”等九大专项行动,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企业和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全面推进“不见面、马上办”和“一件事,一次办”,力争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便利。通过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切实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服务理念、制度、作风深层次变革,建设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倾力打造全国营商环境的“银川品牌”。(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3.开展投资项目建设治安环境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阻工、强包工程等破坏项目建设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政法委牵头,公安等单位及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24.开展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矛盾化解专项整顿,依法依规全力做好征迁交地、群众安置等问题,推动加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九)实施项目投产达效行动。

25.县(市)区和园区分别确定本辖区、本园区2019年计划建成的重点建设项目,梳理2017年—2018年建成的重点建设项目,建立项目推进工作台账,完善“问题交办、限时办结、结果通报” 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项目投产达效的困难和问题,力争2017年—2018年建成的重点建设项目在6月份前实现投产达效,推动2019年计划建成的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开工、按期建成投产市发改委工信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银川市“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对口联系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依据本方案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确保各项活动任务责任到人,迅速落实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有关单位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二)加大统筹调度,推进工作进度。建立项目建设三级调度协调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协调调度一次项目建设,市政府分管领导每月一次调度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召开一次现场调度会,各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两周一次深入项目现场实地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需市级层面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项目提质增效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由办公室向组长汇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半年度召开一次项目现场观摩交流会,年度召开总结考核会,进行绩效评估。项目责任单位和联系点帮扶单位要加强日常调度,将工作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工作时间节点和环节,全力服务项目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各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三)创新工作方式,务实优化服务。各县(市)区、园区要结合本辖区、本园区工作实际,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项目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压实每一个工作环节,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盯办,围绕提高签约项目落地率、投资完成率、资金到位率等反映实际工作效果的指标,强化项目前期手续、经费保障、招商引资、督查督办、宣传鼓励等重点工作,完善措施、扎实推进,确保项目提质增效年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市发改委投资促进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干事氛围。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项目提质增效年”工作要求,调度统一思想,凝聚工作合力。新闻媒体要定期安排栏目,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宣传报道力度,重点宣传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民间投资、产业升级、生态环保、民生改善、区域发展等方面的投资项目及相关政策等内容,及时报道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先进事迹和人物,曝光一批损害项目建设的反面典型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凝聚项目推进合力,交流各地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关心和支持项目建设的氛围。市委宣传部牵头,银川新闻传媒集团负责)

(五)完善考核奖惩,确保工作实效。银川市“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活动考核办法,考核对象为各项任务的牵头和配合单位,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在项目提质增效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县(市)区、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懈怠、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市政府督查室、发改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附件:银川市“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银川市“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长:李鸿儒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井 胜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琦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代晓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康 华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白如实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左 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亚斌  市教育局局长

李景阳  市科局局长

章中全  市公安局政委

买锐华  市财政局局长

沈爱红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进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 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建立  市水务局局长

马元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党 成   市商务局局长

张少志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马晓飞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宁康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 瑾   市审计局局长

马红军  市工商合会主席

孙志强  市统计局局长

刁英川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姜继琴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孟仿英  市园林管理局局长

张新民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严 磊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潘灵胜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周福琦  兴庆区区长

赵会勇  金凤区区长

张建兵  西夏区区长

郝春明  永宁县县长

赵 波   贺兰县县长

马自忠  灵武市市长

唐 翱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雪霞  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宏伟  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灵平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席静宜  苏银工业园建设筹备办公室

马黎刚  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园建设服务办公室主任

刘学礼  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主任

杨晓庆  军民融合产业园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王琦同志兼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

                                               2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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