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公安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06/2011-0127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2011-03-01
责任部门:银川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发布日期:2011-03-01
名 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旅馆业住宿登记传输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旅馆业住宿登记传输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序号                        

项目                        

内容                        

1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旅馆业住宿登记传输工作的通知                        

2                        

发布时间                        

                       

3                        

文件编号                        

                       

4                        

信息索引号                        

640100-037-b06010140-2011-001                        

5                        

公开方式                        

网站                        

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7                        

公开范围                        

面向企业                        

8                        

审核程序                        

本单位内审核公开                         

9                        

责任部门(处室)                        

银川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10                        

信息内容                        

各县(市)局、分局:                        

现将我市旅馆业住宿登记传输工作有关情况下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执行,确保我市旅馆业有序经营和旅馆业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一、基本情况                        

(一)我市旅馆业系统建设情况                        

我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区公安厅关于《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着力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截止,我市共安装旅馆业信息系统软件973套,覆盖宾馆(酒店)1055家。安装率达100%。                        

(二)一月份至今报警及抓获逃犯情况                        

玉皇阁北街派出所利用我局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在辖区红宝酒店将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吴静抓获;18时40分许,新华街派出所在辖区佳家居招待所将大武口分局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薛国兵抓获;18时,银古路派出所在辖区海天大酒店将浙江乐清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林爱琴抓获;西夏区分局刑警大队在西夏区辖区将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上网追逃的命案逃犯李国西抓获 。兴庆区分局刑警大队在兴庆区辖区将红寺堡公安分局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田才抓获 。                        

(三)信息传输情况                        

市局从至24日对旅馆业系统网上未上传信息情况进行了统计,兴庆区255 家未上传,西夏区51 家未上传,金凤区16家未上传,贺兰县15家未上传,永宁县8家未上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市旅馆业系统建设工作已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工作虽取得了成绩,但与公安厅与市局的要求,与实际情况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也暴露出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主要原因是检查监督工作滞后。由于各县(市)局、分局、派出所重视程度不够,监督检查力度、相应管理措施未及时跟进,有些单位未开展日常检查工作,致使旅馆业主对住宿登记、信息传输采集录入工作不重视,上传的信息量少。主要表现在:一是已安装信息系统旅馆业主业务不熟练,不能及时登记上传住宿人员信息、数据。二是少数旅店还没有严格履行住宿登记验证制度,无证入住,一人登记、多人住宿,使用他人身份证入住现象十分严重,旅客住宿登记内容不全。三是已完成系统升级的旅馆未按要求上传信息, 特别是安装一套共用信息系统的几家小招待所对旅客住宿登记信息漏传、不传现象严重。四是有些旅馆上传信息滞后,等客人离店了才上传信息,不能发挥实时监控的作用。五是少数旅馆业旅客登记住宿信息传输工作未能每日坚持,只是应付公安机关检查。六是系统本身存在缺陷,时断时续,上传延时,不同步。                        

、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旅馆业住宿登记传输工作                        

旅馆业信息系统已建成并初步发挥实战效能,为此,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住宿登记、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对已建成、联网的宾馆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旅馆从业人员如实登记、熟练运用旅馆业系统。凡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故障,要及时与系统建设公司联系解决,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二)要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目前,旅馆业信息系统已覆盖我市宾馆,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系统正常工作。对宾馆因为电脑老化、扫描仪出现问题或网络传输费未及时交纳等问题而影响系统运行的情况,各地要抓好检查督促工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三)严肃查处宾馆(饭店)不如实登记、不上传信息等问题                        

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大对旅馆住宿登记信息上报传输工作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宾馆无证入住,一人登记、多人住宿,使用他人身份证入住等现象。对无故不登记不上传信息的,要查明原因,对于因不登记、迟传旅客信息而导致网上逃犯逃跑的宾馆(饭店),坚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