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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6/2014-0081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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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14-08-29 |
责任部门: | 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14-08-29 |
名 称: | 关于做好自治区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联合应急演练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
宁东分局、灵武市局:
自治区安委会拟定于2014年8月22日在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工公司烯厂甲醇罐区举行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联合应急演练(以下简称“应急演练”),为确保“应急演练”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宁东分局确定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专门负责此次演练安保工作,安排制定方案,安排10名警力,4辆执勤车,主要负责应急演练期间现场警戒和交通治安组演练任务。务必精心组织、严格安保措施,确保安全,确保演练任务完成。
二、灵武市局安排5名交警做好演练现场及周边路口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驶入演练区域,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时妥善处置现场的突发交通事件,确保演练现场道路畅通。
三、提前与安委会联系对接,熟悉演练现场道路,按时部署警力。安保方案于8月20日下午5时报市局治安支队。
银川市公安局
2014年8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