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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6/2015-0003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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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15-05-22 |
责任部门: | 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15-05-22 |
名 称: | 关于做好全市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局、分局、局属有关部门:
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于6月7日至6月8日在我市13个考点进行,参加考试考生为20868人。为切实做好我市高考期间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今年高考安全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密巡查,净化考点周边环境。
(一)在高考前夕和高考期间,治安部门要组织警力深入各考点及周边地区,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治安乱点,对考点周围的无照摊点、违规占道等,要会同有关部门集中进行清理整治。
(二)高考期间,各县(市)局、分局要安排巡防警力加强考点周边治安巡逻,巡逻中可闪烁警灯但不能鸣警笛。考点外围执勤民警要携带枪支,严防个人极端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好考点周边良好治安秩序。
(三)交警部门要做好高考考点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和临时交通管控工作,在每个考点门口设置硬隔离,严禁社会车辆在考点门口停放,为考生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必要时要派出一辆高考服务车辆,确保为“求助”考生提供快速、便捷服务。
二、重点排查涉嫌“助考”违法犯罪团伙,依法严厉打击。
(一)治安部门和派出所要加大高考考点及周边治安巡逻防范工作力度,要组织警力会同教育、工商、安全、无线电管理等部门深入各类经营通讯电子产品的市场、商店等场所,开展全面细致排查工作,一旦发现利用无线电、通讯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的违法行为人员或组织等情况,及时和辖区刑侦部门联系,做好依法打击工作。
(二)刑侦部门要注意搜集和排查“助考”、组织考试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要集中打击整治,扩线深挖,依法严厉打击。
三、集中整治,净化涉考网络环境。
(一)网安部门要开展网上搜索等方式,广泛收集各类“助考”违法犯罪线索、证据,逐一认真查证,一经查实,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上报信息,为公安机关各部门第一时间打击违法犯罪或提供准确、真实信息。同时要会同教育部门安排专人加强对微博、QQ群等网络活动场所的实时监侧,及时发现、通报、处置有害信息。
(二)信通部门要会同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加强考点周边巡逻检测和检查,逐一发现、检查考场周边带有无限发射、接收装置的可疑车辆、人员,深挖幕后组织策划、提供作弊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加强协作,部门联动,形成安保工作合力。
(一)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落实各警种职责任务,同时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安保工作模式,及时报送涉考情况信息,依法受理、核查有关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形成安保合力。
(二)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严格值班、报告制度,启动各相关部门快速研判机制,全面掌握影响高考和招生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
银川市公安局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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