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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6/2016-0158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2016-01-18
责任部门:银川市公安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1-18
名 称:银川市公安局关于第75期《社情民意》办理情况的答复

银川市公安局关于第75期《社情民意》办理情况的答复

市政协办公厅:  

近期,市局接到第75期《社情民意》“关于组建银川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家组的建议”,已交由交通警察分局具体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国内省市重大(死亡10-29人)、特大(死亡3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如2014年3月1日发生在晋济高速隧道的“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共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2014年8月9日发生在西藏自治区尼木县境内318线的特别重大交通事故,一旅游大巴车、越野车、皮卡车连环相撞,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故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随着广大市民群众物质生活不断提高,我市机动车驾驶员数量及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虽然尚未发生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迫切要求将重特大事故预防工作提到新高度,未雨绸缪,刻不容缓,尽快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组建银川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家组,加强对全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二、工作职责

银川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救援;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并按规定上报,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深度调查;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统一部署事件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及其它重要事项。该工作机构的建立和运行,可进一步提高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三、机构设置

在此建议指挥部设在市安监局,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指挥长,成员单位有市政府办公厅、安监、公安(含交警、消防部门)、道路运管、医疗卫生、交通、建设、环保、财政、教育和城市客运等部门。在组建银川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同时,还应根据实际需要组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由安监、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专家组成,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交通事故救援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

在此衷心感谢方安军、张奕委员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热情关注与支持!市局已将办理情况答复两位委员,委员表示满意。

银川市公安局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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