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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24XE/2022-0002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2022-06-27
责任部门:银川市公安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6-27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局、分局,局属相关部门:

 现将《银川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公安局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扣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中央和自治区、银川市中心工作,重点围绕以政务公开促法治、促服务、促规范、强化支撑保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主动公开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相关的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需公众参与决策的政策、工作计划,应公开尽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和“双公示”工作。以市局官网、“信用中国(宁夏银川)”网站、信用信息平台等为依托,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随机抽查计划、事项清单、抽查结果。全面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加强涉及财政领域的信息公开。优化调整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内容、方式、精度和格式要求,定期对本单位预决算报表进行全面核查、公布。常态化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四)加强户籍管理标准指引的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0〕15号)要求,公开户籍管理清单目录。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各单位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和自行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将起草说明、政策图解和正式文件同步提交审签,正式文件下发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政策图解要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已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通知》形式公开清理结果。

(六)加强权责清单的公开。严格按照“公开事项只增不减、公开方式只多不少、公开时限只紧不松”原则,全面落实全市公安机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加强权责清单动态化管理,结合法律法规修订和相关政策调整,及时修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重大政策精准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多元化精准解读,并在上网文件和政策解读页面下方显著位置公开政策咨询办公电话和工作时间。特别是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确定解读重点,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先一公里”。由该部门通过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领导在线访谈、卡通动漫视频等多元化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

(八)加强重大政策咨询服务。各部门需加强业务工作的互联互通,尤其窗口单位民警(辅警)要全面了解公安机关业务工作,避免对来访群众解答指向不清。自查联系电话是否准确,严格杜绝以传真号或无人接听的空号代替公开的咨询电话。

(九)稳妥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全面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1〕2号)要求,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包括活动内容、现场图片等)”原则,结合警种特色、业务实际和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以及阶段性工作安排,采取实地参观、现场考察、恳谈交流、问卷调查和意见反馈等组织形式开展政府开放系列活动。

(十)加强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各单位要不断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通过“市长信箱”“平安银川”微博矩阵等渠道收到的投诉,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咨询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对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等社会热点,要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及时发出权威声音。

(十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全面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建立健全接收、办理、答复等流程,各单位收到市局转办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要及时与本单位办公室(综合科)、法制支队(大队)沟通界定,合理合规合法、按时按期规范答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十二)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原则,做好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拟公开政务信息的审查和审核发布。

(十三)全面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政务新媒体组织管理、运行维护、安全防护、开设整合与变更关停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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