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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24XE/2026-0002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11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公安局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6-05-11 |
| 名 称: |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公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马莲台煤矿) | ||
根据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25)及《宁夏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宁公(治)发[2012]85号),银川市公安局拟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马莲台煤矿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现予以公示:
单位名称: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马莲台煤矿
单位地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孔军峰
技术负责人:马文明
公示期为5天,自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4日止。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反映,来信请寄银川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收。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银川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415办公室)。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人在举报时要尽可能署名,并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银川市公安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许可的,将取消许可资格。欢迎社会单位和个人监督。
举报电话:0951-3935051举报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平湖巷8号银川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415办公室。
银川市公安局
2026年5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