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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6/2017-32024 | 发布日期: | 2017-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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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公安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公安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75号提案的答复 |
市政府:
我局承办的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75号关于加强小区消防通道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市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联合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现状及成因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私家车辆与日俱增,因居民住宅区停车泊位数量有限,住宅区及周围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占用或设置障碍物等现象普遍存在。据统计,银川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受理的举报投诉中,涉及居民小区的举报投诉占六成以上,其中涉及消防通道的占63%,老旧小区情况尤为严重。投诉中心依法对相关物业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多次责令改正,但彻底改变现状仍有难度。
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居民住宅区规划车位不足,尤其老旧居民小区建设时缺乏相应的停车配套设施,无固定停车区域,部分车主只能将车随意停放小区内或占用消防通道;二是私家车辆不规范占用消防通道动态性较强,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依法监管难度大;三是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消防通道管理不到位,部分车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占用消防通道危害性认识不足;四是解决居民住宅区消防通道被占用问题涉及到城管、规划、住建、消防、交警等多部门职责,行业部门之间协作不够、合力不强,解决问题力度亟待加强。
二、加强和改进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公安和消防部门深刻吸取河南郑州、湖北武汉居民住宅以及英国伦敦高层公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积极提请市政府组织部署开展全市夏季消防检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行业部门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和街道社区网格员消防教育培训,将居民社区检查纳入夏季消防检查范围,发动各级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居民住宅区占用消防通道问题及时向物业服务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对物业企业负责人和私家车主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元罚款。同时,对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督促小区落实由网格管理人员或物业服务企业人员担任楼长的“楼长制”。
二是落实开展住宅区消防安全基础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是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结合构建长效机制,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市政府要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开展城市消防安全评估(重点调研居民住宅小区消防风险),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报请政府予以解决。同时,公安消防支队提请市政府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银川建设,拟配合大数据管理部门、智慧银川运营机构制定我市智慧消防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将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运用到火灾防控工作中。另外,消防部门也建议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来加以约束,例如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物业企业星级评定范畴、不达标企业不予发放物业服务资格等措施,使物业公司遵守相关制度成为硬性标准。
三是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落实各阶段消防任务,两级公安和消防部门统筹促进解决消防通道占用的问题。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制作印发5000余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告知书》和2000余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告知书》,免费发放社会单位、居民住宅区张贴于明显部位,提醒市民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同时,通过开设消防宣传专栏,组织电台专访,开播“平安119”电视和开辟微博、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消防常识(包括占用消防通道危害性),增强市民消防安全意识;还分期分批组织对居民小区高层住宅“楼长”进行集中培训,力争为每栋高层住宅建筑培养一个消防安全 “明白人”。
四是切实加强灭火应急救援能力。针对占用消防通道影响火灾扑救问题,公安消防支队提请市政府投入近百万元购置了便捷式移车器,确保有条件快速移走占道车辆,便于消防车开展火灾扑救作业;为强化居民住宅小区灭火救援工作,结合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还组织辖区中队对高层住宅逐栋开展熟悉演练,加强攻坚技战术研究,确保第一时间快速扑救。同时,还督促引导高层住宅小区建成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装备器材,做到火灾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并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联勤联训。
三、工作意见
下一步,公安消防支队将结合落实各阶段消防任务,尤其是高层建筑消防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工作的指导,引导督促规范消防通道的使用,确保消防安全。
银川市公安局
2017年8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