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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24XE/2024-00140 发布日期:2024-12-30
发布机构: 银川市公安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公安局办公室
名 称:银川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91号“关于老年代步车管理的法规制定和交通安全教育强化的提案”的答复

银川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91号“关于老年代步车管理的法规制定和交通安全教育强化的提案”的答复

丁雪峰、谢韶华杨文炯刘俊徐瑾郭海军石虎麟叶金薛斌何韬委员民盟银川市委会银川市工商业联合会

您提出的关于老年代步车管理的法规制定和交通安全教育强化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市公安局承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办理市公安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523日召开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叶久宁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726日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银川市老年代步车管理法规细则的建议

目前,国家未出台关于四轮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相关标准,该类车辆也未被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未直接明确四轮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属性,导致无法对其登记上牌、道路通行、定期检验、购买保险等作出要求。为加强银川市四轮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管理,交警部门牵头起草的政府规章《银川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已将该类车辆纳入调整范围,并对其销售和通行作出明确规定当前该《办法(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中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立法相关程序,对《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核后提交市政府研究审议。

二、关于加强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建议

为预防和减少涉老年代步车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今年以来,银川交警不断加大老年代步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发布机动车国家标准、老年代步车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视频,教育群众遵法守法驾驶联动区市两级媒体,持续推出《鸿胜出警》和《鸿胜说交通》节目;与银川交广合作,每周五晚高峰时期开设直播节目“实话时说”,围绕老年代步车购买、使用等环节详细讲解报道,提醒告知广大群众拒绝购买老年代步车。收集整理驾驶国标电动车遵守法律法规正面案例和驾驶老年代步车加重后果的负面案例,通过银川交警微信、微博、抖音快手、视频号高频重点宣传,并利用个微信群,向社区、学校、农村地区等不同受众群体进行推送,做到直抵受众、精准传播。利用路口LED屏、楼宇电视、村镇“一栏一标语”、社区橱窗、单位内部显示屏高密度宣传,全面覆盖群众买车、骑车的出行场景。结合全区“清凉宁夏”广场文化、交通安全“七进”、“美丽乡村行”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驾驶电动车文明守法出行教育,全力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出行意识

三、关于加强银川市日常老年代步车巡查力度的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老年代步车出行秩序,交警部门研究制定告知、警告扣留“三步”治理机制,先予扣留、属性鉴定、违法处理“三步”执法流程今年以来,银川交警充分研判全市“老年代步车”出行特点规律,采取三人小单元作战模式,通过巡逻查控、路口固守等方式,共组织专项行动40批次,警告、告知“老年代步车”7894辆次,依法扣留530(含违停清拖219辆)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日常老年代步车巡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

四、关于依法依规将四轮低速电动车纳入规范管理的建议

目前,国家未出台关于四轮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相关标准,也未明确相关属性,未有不能生产、销售明确规定。交警部门、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赴外地调研学习,根据北京市管理“老年代步车”的相关经验,地方性立法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该《办法》第一百零五条对“老年代步车”等电动四轮车的生产销售行为进行了规定。建议借鉴北京市相关经验,由人大等相关部门尽快起草制定我市老年代步车等管理法规。下一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商务、司法等部门,将进一步研究规范管理全市老年代步车办法,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五、关于加强源头控制,特别是从生产和销售入手,加强产品标准、产品准入、市场销售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行业生产秩序,取缔无合法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的厂商的建议

目前我市无“老年代步车”生产企业。今年以来市场监管、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深入销售门店“老年代步车”销售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以及电动三轮车是否拥有CCC车辆一致性证书进行联合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向广大消费者提示,建议不要盲目选择和购买老年代步车做为交通工具,要求电动车经营者要主动告知消费者所购车辆属性,不得刻意隐瞒、混淆、误导消费者,不得向消费者传播老年代步车“不要牌、不要证、可上路”等误导性言论。下一步,将结合银川市老年代步车销售实际,紧盯重点销售区域,加强销售环节监管,严查虚假宣传,压实销售主体责任,督促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规定

联系人及电话:叶久宁,13995073444



银川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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