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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2/2014-0062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14-12-19
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4-12-19
名 称: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授权土地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办理法院协助执行事项的通知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授权土地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办理法院协助执行事项的通知

各分局,各处室,各单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要求,我局依程序受理并办理法院协助执行业务。我局办理的协助执行业务大多数为协助执行土地使用权查封,主要由土地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办理。1222日土地权属登记中心将整体搬迁至银川市市民服务中心办公。为提高协助执行时效性,提高办事效率,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协助法院执行事项授权土地权属登记中心办理。土地权属登记管理中心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依法定程序及时受理、登记、办理法院协助执行事项。涉及到局里其他单位和处室同时办理的事项,要在第一时间通知、转办。

特此通知。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20141219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综合处      2014年1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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