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银川市勘察测绘院院长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经市委组织批复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附件:《银川市勘察测绘院院长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中共银川市规划管理局党组
2013年9月24日
银川市勘察测绘院
院长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根据银川市勘察测绘院院长职位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争上岗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决定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科学规范和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银川市勘察测绘院院长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闫 广 党组书记、局长
组 员:陈 燕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金 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爱红 副局长
张荣华 副处级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办公室主任由闫广担任。 三、竞争职位
竞争上岗的职位是银川市勘察测绘院院长。
四、报名范围
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五、参加竞争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应当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具有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
(三)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能力和专业知识;
(七)具备竞争职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参加竞争人员的任职资格:
现任正科级或副科级2年以上,博士研究生不受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限制(不含试用期人员)。
计算任职资格、任职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
六、竞争上岗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公布方案(9月25日)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公布竞争职位、资格条件、范围、基本程序、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所有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大家积极参与竞聘上岗工作。
(二)公开报名(9月26日)
有参加竞争上岗意愿的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干部,根据本方案所列资格条件,自愿填写《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提交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进行审查。
(三)资格审查(9月27日)
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公示。
(四)综合考核(9月29日)
综合考核分为资历量化、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五个部分,每个部分设分值100分,分别占综合考核成绩的10%、30%、30%、10%、20%,占总成绩的80%。
1. 资历量化(9月29日)。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干部学历、任职资历、年度考核、奖惩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2. 笔试(9月29日上午9:00—11:00)。笔试命题、评卷工作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 演讲答辩(9月29日下午1:30—3:30)。竞争者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演讲答辩,演讲答辩的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时间为10分钟,演讲5分钟、答辩5分钟。
演讲内容包括:(1)简要介绍本人基本情况,阐明自己对所竞争岗位的认识、竞争优势与不足;(2)陈述自己拟任上岗后的工作思路、设想及措施。
答辩内容包括:(1)综合素质,考察竞争者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2)业务素质,考察竞争者应知应会的专业技术知识。
演讲答辩要求:(1)逻辑层次清楚;(2)语言表达流畅精炼;(3)阐述思路清晰、举措得当;(4)精神饱满、举止大方。
演讲答辩由考官组组织实施。考官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每位考官独立打分,取考官平均分为演讲答辩人员最后得分。
4. 民主测评(9月29日下午3:30—4:00)。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填写《竞争上岗民主测评表》的方式,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打分,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选派人员汇总计算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5. 民主推荐(9月29日下午4:00—5:00)。按竞争职位进行推荐。民主推荐分为书面推荐和谈话推荐。竞争上岗人员演讲答辩的同时,在一定的范围内发放《民主推荐表》,进行书面推荐。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选派人员按得票数÷参加人数×100计算出每位竞争者的分数;演讲答辩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谈话推荐。推荐按得票数÷参加人数×100计算出每位竞争者的分数。两次推荐得分相加÷2即为竞争者民主推荐环节得分。
参加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的范围由领导小组确定。
(五)组织考察(9月30日上午)
资历量化、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结束后,竞争上岗领导小组依据综合考核得分,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2名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选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得分占总成绩的20%。
(六)讨论决定(9月30日下午)
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和组织考察情况,结合近年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尤其是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能力、资历、学历等条件和个人所报志愿等,进行人职匹配度综合分析,提出初步人选方案,向局领导班子汇报。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与干部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七)任前公示
经与干部主管部门沟通同意后,对拟任人选在本单位本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
(八)宣布任职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和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七、竞争上岗的纪律和要求
(一)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在竞争过程中弄虚作假、拉帮结派、跑官要官和搞串联拉票等非法组织活动。如有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并取消竞争上岗资格。
(二)广大干部职工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准在竞争上岗工作中打人情分或利用竞争上岗工作打击报复,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漏考题和考察情况。
(四)考官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感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