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12/2017-5458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17-12-0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国土局 | 发布日期: | 2017-12-01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7年银川市国土资源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 |
各处室、各分局、局属事业单位、执法监察支队:
2017年国土资源工作任务已定、目标已明。落实好、完成好2017年各项任务,对于推动全市创新发展、追赶跨越,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根据局党组安排,现将《2017年银川市国土资源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把握重点、压实责任,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附件. 2017年银川市国土资源工作要点责任分工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2月17日
2017年银川市国土资源工作要点
责任分工
1、严格实施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年),主动对接项目用地,开展建设项目用地“合规性”审查,严把项目用地“入口关”,为银川市“十三五”期间重点工程及重点产业项目落地做好保障。
责任领导:袁雪红
责任单位:土地规划利用处
配合单位:耕保处、各分局
2、继续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释放“政策”红利,配合完成兴庆区二期,兴庆区通贵乡,西夏区芦花二期增减挂钩实施规划的编制、报批。
责任领导:袁雪红
责任单位:土地规划利用处
配合单位:耕保处、兴庆分局、金凤分局
3、配合做好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充分发挥测绘地理信息和国土规划职能作用,整合资源,及时提供基础信息数据和相关规划数据,做好数据衔接,确保数据安全使用。
责任领导:袁雪红
责任单位:土地规划利用处、信息中心
配合单位:测绘管理室、各分局
4、认真落实“经济工作项目化”要求,争取落实因城因地差别化土地政策,推进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教育产业蓬勃健康发展。
责任领导:刘红炬
责任单位:土地规划利用处、建设用地服务中心
5、把握房地产用地供应节奏,研究制定房地产用地政策长效机制,合理安排、梯次供应土地。对未开发房地产用地依法进行合理调整,用以发展社会民生项目或国家支持的产业项目。
责任领导:刘红炬
责任单位:土地规划利用处、建设用地服务中心
6、拓展用地方式选择渠道,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公共服务项目,允许按照企业意愿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意愿,分别选择划拨、出让、租赁或者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供应土地。
责任领导:刘红炬
责任单位:土地规划利用处、建设用地服务中心
7、靠前服务,积极主动做好经济开发区、金凤工业集中区、滨河新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西夏区公铁物流园区建设项目,以及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供地工作。
责任领导:刘红炬
责任单位:建设用地服务中心
8、盘活低效存量建设用地,结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推进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工作。
责任领导:刘红炬
责任单位:土地规划利用处、建设用地服务中心
9、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逐级签订年度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书,建立完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加强永久性基本农田管理,落实“建表册、入图库、落地块、明责任、设标识”任务要求,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责任领导:朱文河
责任单位:耕保处
配合单位:各分局
10、落实自治区下达银川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储备任务,组织实施西夏区同庄村和贺兰山农牧场土地整治项目、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农牧场土地整治项目,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土地整治项目,银川市名麓、亿璐菲和誉新泰中葡萄酒庄遗留沙坑陡坡除险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兴庆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金凤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朱文河
责任单位:耕保处、土地整理中心
配合单位:各分局
11、配合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专项督察工作。按照国家“新增耕地经核定后可以用做占补平衡,指标可按规定在省内有偿调剂”新政策,结合银川市实际情况,探索在区内引黄灌区拓展实施异地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主要补充银川市紧缺水田占补平衡指标。
责任领导:朱文河、袁雪红
责任单位:耕保处、规划处、土地整理中心
配合单位:各分局
12、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将规划计划执行、耕地保护、土地复垦、供地率、开工率、闲置土地处置率及土地领域违法等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及单位各部门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开展建设用地管理考评工作,严格控制项目用地规模,全面落实全区“十三五”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20%的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刘红炬
责任单位:土地规划利用处
配合单位:各分局、执法监察支队
13、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暂行办法,充分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监管土地供应及供后开发利用情况,建立土地供后开发利用情况台账,每月列出供地率、批而未供、动态巡查率、预警信息处置率、开工率、闲置土地处置率等违约违规问题清单并限期整改。
责任领导:刘红炬
责任单位:土地规划利用处、建设用地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分局、执法监察支队
14、严格落实闲置土地预防和处置长效机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市场和法律等手段,持续抓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推进闲置土地盘活再利用。
责任领导:刘红炬
责任单位:土地规划利用处
配合单位:各分局、执法监察支队
15、持续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矿业权管理,改善矿区环境。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大口子硅石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落实环保责任,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环保部门、自治区国土厅相关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强化日常管理,细化落实执法巡查工作制度,建立贺兰山东麓所辖区域政府(永宁县、西夏区、贺兰县)共同联动机制。
责任领导:屈彦学、张文
责任单位:矿管处、矿管所
配合单位:各分局、执法监察支队
16、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上,完善警示标识,确定监测人员,引入新的监测技术。狠抓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完善矿山安全生产制度、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及环境保护等相关制度,定期开展矿区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及地质灾害隐患。
责任领导:屈彦学
责任单位:矿管处、矿管所
配合单位:各分局
17、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查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确保非煤矿山依法安全生产。
责任领导:屈彦学、张文
责任单位:矿管处、矿管所、各分局、执法监察支队
18、全面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信息技术提供在线咨询、表格下载、办证进度查询、业务办理预约等服务,方便群众办证。
责任领导:徐万生
责任单位: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19、探索对地下车库、储藏室等地下空间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尝试对水域、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登记。全面启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两证合一”工作,对西夏区怀远路申请“西马银”移民村开展“两证合一”确权登记办证试点工作。
责任领导:徐万生
责任单位: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修改完善《银川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严格征地程序,以一卡通形式开展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及时向媒体公开征地信息,实现和谐拆迁、阳光拆迁。
责任领导:朱文河
责任单位:征地拆迁审核办公室
21、加大对市辖三区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兑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征地拆迁不规范、补偿费兑付不及时或截留、挪用,征地拆迁工作滞后的辖区政府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
责任领导:朱文河
责任单位:征地拆迁审核办公室
22、借鉴平罗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着手准备银川市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工作。
责任领导:朱文河、刘红炬、徐万生
责任单位:土地规划利用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征地拆迁审核办公室
23、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责任领导:张文、袁雪红
责任单位:法制科
24、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完善视频监控网络系统和动态巡查制度,加大日常动态巡查力度,明确巡查方法、程序、内容,并做到日常动态巡查多角度、广覆盖、全方位。
责任领导:张文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各分局
25、加大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打击未批先用、非法占地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对卫片执法检查违法案件特别是挂牌督办案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查处,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张文
责任单位:土地执法监察支队、矿管处、矿管所
配合单位:各分局
26、充分发挥由辖区政府牵头,国土、公安、检察、法院、城管、环保和电力诸多部门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改善国土资源执法环境,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面。
责任领导:张文
责任单位:土地执法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各分局
27、着力做好国土领域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畅通依法维权渠道,严格履行复议、信访审查办理程序,切实发挥行政救济“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稳压器作用。
责任领导:张文
责任单位:法制科
配合单位:各处室、各分局、各事业单位
28、推进测绘地理信息利用管理,落实全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审核新设立测绘资质条件和资质变更申请。做好测绘单位年度注册和信息等级评定,规范测绘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普查维护管理工作。开展银川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和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加强测绘成果的安全保密工作。对 “三无”地图以及侵权盗版、审图号超期、质量低劣的地图产品进行检查,规范测绘管理。
责任领导:卢苏明
责任单位:测绘管理科
29、推进数字银川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整合国土资源信息数据,实现数据库查询、共享。测试、完善、升级、运用城镇地籍管理系统,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融合运用。
责任领导:徐万生、袁雪红
责任单位:土地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30、发挥“银川国土”微博和银川市国土资源局网站的作用,丰富内容载体,及时更新信息数据,提高政务水平,促进效能建设。
责任领导:袁雪红
责任单位:土地信息中心
31、落实“两个责任”,着力克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热、中温、下凉”的现象,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持续整治庸懒散软浮等作风问题。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形成系列配套的国土资源管理政策体系,编印成册。
责任领导:王玉平、肖晓华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综合处
32、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构建清晰明确、可以追溯的责任体系,建立台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严格落实清单销号制度,限时间、卡节点,挂图作战,层层传达压力,积极压实责任。
责任领导:王玉平、肖晓华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综合处
33、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以增强大家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掌握能力与运用能力。建立激励机制,对潜心钻研业务、岗位业绩突出和能力素质提升快的干部,在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激励竞争氛围。
责任领导:胡洪林
责任单位:人事教育(室)
34、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使那些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干部在复杂环境中摔打磨练,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尽快成长成熟起来。
责任领导:肖晓华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35、改进工作方法,按照“PDCA” (计划—执行—检查—改进)管理模式开展工作,坚持目标驱动、数据为证原则,确保每项工作任务都能有计划、有措施、有质量高效完成。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分局、各事业单位、土地执法监察支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