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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2/2017-5460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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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17-12-0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国土局 | 发布日期: | 2017-12-01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执法监察支队、矿管所、各非煤矿山企业:
按照《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银安办发[2017]17号)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30日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银安办发[2017]17号)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从严从实抓好矿产资源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履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安全生产形势。
二、组织领导
成立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孙 瀚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屈彦学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石宁运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队长
成 员:马春花 市国土资源局西夏分局局长
沙向明 市国土资源局兴庆分局局长
马 力 市国土资源局金凤分局局长
杨 明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程汝斌 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
吴 霞 市矿产资源管理所所长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联合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公安、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露天矿山“一面墙”整治,严格执行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标准,强力推进正规化开采,按设计专篇落实安全措施,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全面升级。
(二)着力开展“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和查处非煤矿山领域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以及未经批准擅自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三)全力配合安监部门对煤矿企业的排查治理。
四、具体安排
本活动从2017年3月中旬开始,到10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事故发生特点以及安全风险防控重点,细化专项整治内容,完善整治措施,迅速行动,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至9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集中排查整治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挂牌督办。要求矿山企业针对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该停产的要坚决停产、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处罚的要严格处罚。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各分局及执法监察支队于10月20日前将活动实施情况总结报局矿管科,迎接市安委会及自治区国土厅的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区市两级安委会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管,树立权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强化专项整治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管理力度,树立法治权威。
(三)强化督查,舆论引导。市局将适时联合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认识不到位、专项行动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约谈警示,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被动应付导致事故发生的地方和单位,将依法依规严厉问责。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单位网站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报道进展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