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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2/2021-0005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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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31 |
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7-31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吴昊,5556295,13709581905)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银川市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深化政务公开,推动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结合《银川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一)凡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两微一端”以及报刊、电视、网络等及时公开。
(二)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方式与时限、解读回应等作出明确规定。
(三)严格执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 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情况和采纳情况,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未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
(四)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制度。
(五)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改革任务、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监督方式、取得成效等信息。
(六)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
(七)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二、围绕重点领域,着力加大主动公开
(八)做好“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各类规划的公开,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相关历史规划,充分展示党和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九)持续推进征地报批信息公开。为公众提供精准便捷的查询服务,进一步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
(十)加强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土地和矿业权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
(十一)及时公开局权责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主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等。
(十二)做好自然资源成果和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依程序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自然资源综合统计数据和专业统计数据信息公开。
(十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做好局集中采购实施情况公开。
三、围绕政务服务实效,大力加强平台建设
(十四)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加强线上线下联动,进一步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对网民反映的诉求,及时处理答复,做到“网上听民声、线下办实事”。
(十五)建立健全“政务开放日”常态化机制,聚焦重要民生事项,推动“政务开放日”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十六)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十七)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两微一端”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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