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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2/2017-63402 发布日期:2017-08-22
发布机构: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国土局
名 称: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号“关于解决银川市市区停车难和乱停车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号“关于解决银川市市区停车难和乱停车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刘向东、雷光新、唐亚楠、陈奋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银川市市区停车难和乱停车的建议收悉。市国土资源局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杨伟同志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8月18日约见了提建议的代表,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董建华副秘书长和孙瀚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研情况 

  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我局对银川部分交通拥堵,停车困难的区域进行了现场调研,现场调研主要集中在学校、医院、商业聚集区。通过与市规划部门沟通、现场踏勘,发现兴庆区英才巷第二十中学、兴庆区唐徕小学南侧区域、兴庆区永安巷光华家园区域、兴庆区北塔路十八小区域、兴庆区凤凰街与济慈巷区域、兴庆区三医院区域、金凤区万达商圈及唐徕回中区域、金凤区宁安东巷心脑血管医院区域等地停车难、乱停车现象较为突出。 

  二、已办理停车场供地情况 

  根据调研情况对周边用地情况进行梳理,经核实,我局自2015年起,在我市重点停车难地段,结合周边土地情况,已办理停车场用地供地手续九宗,办理的停车场主要为地下停车场。具体为: 

  1、2015年办理了光华家园东侧小游园(地下)停车场供地手续,用地位于兴庆区永安巷西侧、红花渠东侧,地下空间所占土地面积5554.60平方米(约合8.33亩),该项目2016年底投入使用。 

  2、2015年办理了唐徕小学南侧小游园(地下)停车场供地手续,用地位于兴庆区唐徕巷东侧、兴仁巷北侧,地下空间所占土地面积8979.02平方米(约合13.45亩)。目前,因唐徕小区改造项目的临时工棚占用该用地,停车场项目暂未实施建设。 

  3、2015年办理了十八小操场(地下)停车场供地手续,用地位于兴庆区北塔路北侧、双福巷东侧,地下空间所占土地面积8552.13平方米(约合12.83亩),该项目2016年底投入使用。 

  4、2015年办理了第二十中学(地下)停车场供地手续,用地位于兴庆区英才巷南侧、规划路西侧,地下空间所占土地面积9663.58平方米(约合14.5亩)。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预计9月可交付使用。 

  5、2015年办理了唐徕回中操场(地下)停车场供地手续,用地位于金凤区尹家渠街东侧、育安巷北侧,地下空间所占土地面积15686.94平方米(约合23.53亩)。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预计9月可交付使用。 

  6、2016年办理了“银水•静沁苑”小区南侧(地下)停车场供地手续,用地位于“静沁苑”住宅小区用地南侧、唐徕渠保护范围西侧,地下空间所占土地面积2000平方米(约合3亩)。目前,该项目已建成,由于为立体停车场,设备正在调试,预计9月底可交付使用。 

  7、2016年办理了金凤十二小学操场(地下)停车场供地手续,用地位于金凤二路北侧、金凤四街西侧,地下空间所占土地面积12042.98平方米(约合18.06亩)。目前,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预计8月底交付使用。 

  8、2016年办理了川市防汛办仓库立体停车库供地手续,用地位于兴庆区北塔巷以西,济慈巷向南175米。该项目已建成,由于为立体停车场,设备正在调试,预计9月底可交付使用。 

  9、2016年办理了兴庆区三小北侧停车场供地手续,用地位于兴庆区解放东街南侧、中山街西侧,用地面积约7亩。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预计2017年年底可交付使用。 

  三、拟供应新建停车场项目 

  根据《银川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16-2030)》,经与市规划局、公共停车场实施主体市城投公司沟通,结合我市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经过筛选。预计2017年可实施的停车场项目为四个,分别为:第三人民医院北侧停车场、文化街与公园街交叉口西南角停车场、银川高级中学南侧停车场、原金凤区交警二大队(管委会东侧)停车场。 

  四、办理意见 

      1、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能,对已供的停车场用地加大批后监管的力度,督促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土地供应时的约定,按时开工建设、竣工交付。杜绝供而不建、闲置情况的发生。 

  2、对于预计2017年可实施的四个停车场项目,由市城投公司尽快落实并申请办理,我局按程序为上述停车场办理用地手续。 

  3、努力落实《银川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16-2030)》。在旧城区拆迁改造过程中,优先考虑停车场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 

  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前提下,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场,停车场用地可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2日 

  (联系人:路海勇  电话:6899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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