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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土地储备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2020-01-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chuan.gov.cn/)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915号三楼306室;邮编:750003;联系电话:0951—6039100;电子邮箱:ycstdc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银川市土地储备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重点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收储和储备土地管理等方面履职尽责,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紧密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储备等业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认真落实“五公开”(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五公开”融入日常公文办理、工作进展、重大决策等。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储备土地(房产)临时经营、房屋安置等事项,通过在银川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先后主动公开34余件。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公开和回复申请人。一是做到能公开的一定公开,以减少申请,确保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尊重群众知情权,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二是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为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群众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发布申请。三是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当面或书面通过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收到申请后,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和特殊情况外,均在登记之日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及时对办理结果回复申请人。四是在回复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19年受理和办结了1件公民的依申请事项,并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的管理主要是涉及对各类办公应用系统管理和维护,主要是做好对银川市委、市政府安可协同办公系统、全国信访系统平台、政民互动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的运用和管理,由专人每日登陆平台关注动态,及时呈办、答复各类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和民意诉求等,全年承办收文(政务、纸质)916 份,领导批示件159份,会议纪要142份;办理12345信访件58件、自治区信访平台件16件、政民互动平台3件、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2件。

(四)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于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目发布,原局门户网站因公开内容少、维护力量弱,且涉及到本机构事业单位改革等因素,已于2019年2月永久性关停。目前除各类办公应用系统管理,如政务协同办公系统、政民互动平台、“12345”政务服务、信访系统等平台外,新浪微博还承担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新浪政务微博已开通8年,在网络舆情发布、土地征收和土地储备政策解读、答复群众咨询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网民的诉求和咨询,能直接解答的均能在12小时之内答复,对于需要相关业务科室核实的,能及时与网民通报情况并转办职能科室及时核实答复,2019年共计办理或答复网民诉求24件,通过用好管好这些政务新媒体的互动和服务功能,提高了工作效能,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我局重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由局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是检查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健全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承办要由承办科室负责,经由科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分管信息公开的局领导审核,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发布。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局属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考核,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因我局承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收储等业务所涉及的征收补偿标准、征收补偿政策及业务程序的复杂性,以及征收补偿政策的敏感性涉及的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因素,使得土地征收方面的政府信息不能随意公开,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量较少;二是各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定位不准确,对应公开的不能及时公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还比较欠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意识还不够敏锐。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着力从以下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全面。三是加大对土地征收、土地储备等业务工作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群众关切关注的民生工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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