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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2/2012-0009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12-04-18
责任部门:银川市工信局 发布日期:2012-04-18
名 称: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工业、经发、经合)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自治区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实施我市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重点示范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现就组织编报2013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项目主要围绕节能工程、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五个方面项目。

(一)节能方面。主要包括: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燃煤锅炉(窑炉)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项目,重大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重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筑节能(节能建材、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

(二)节水方面。主要包括: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示范项目。

(三)资源综合利用方面。主要包括: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尾矿、冶炼和化工废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废弃木材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废旧服装、包装废弃物、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等示范项目。

(四)循环经济方面。主要包括: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农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示范工程,重大循环经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五)污染防治方面。主要包括:农业、能源、工业等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环保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

有关选项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编报项目主体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

(二)节能减排效果明显。项目内容以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污染治理改造为主,实施后能够迅速形成显著地节能、节水、节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效果。

(三)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以推广潜力大的关键技术为主,在行业内或某一地区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对节能减排工作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凡明确安排示范项目的,不安排一般性、已经推广应用的项目。

(四)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承担项目的企业具有适度的经济规模,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企业银行信用等级AA以上,资产负债率60%以下,项目资金落实,企业净资产不低于所承担项目总投资。对于产业化示范项目,承担项目企业应在所属领域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生产规模、技术研发、经营业绩处于领先地位。

(五)投资规模较大。除相关领域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总投资原则上应在3000万元以上。

(六)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项目配套条件好,前期工作基本落实,能够保证按期开工建设。

(七)不得重复或多重申报。已经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国家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通过自治区申报国家发改委有关司局或国家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重申报。如果企业以前曾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已获支持的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上报新项目,并随文上报项目竣工验收材料。中央管理企业不得由地方申报。非在自治区注册的项目,不得申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除外)。

三、申报材料

(一)上报项目材料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上报的备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式文件(一式两份)。

2、备选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请按照项目的优先顺序,并分节能(其中:绿色照明、建筑节能项目单列)、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五个方面依次排列(样表见附件2)。

3、有关项目材料单行本(要求按以下次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由甲级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3)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

(4)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或节能登记备案表。

(5)用地证明(仅对需新征土地的项目,无新征土地的项目,由企业出具用地说明并附土地证复印件)。

(6)自筹资金证明。包括:银行近期存款证明,经法定机构评估的项目前期资金投入证明和企业用款说明等。

(7)需要贷款的项目,需提供相应级别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贷款合同、授信协议。对出具贷款承诺函银行的要求是:全国性银行需分行及以上级别,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需最高级别。对贷款合同、授信协议的要求是: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贷款或授信额度,用途应明确为固定资产投资或项目资金。

(8)申请补助500万元及以上资金的项目需填报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其中,不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事项,务必在表格下方说明理由,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额度控制在12%以内。

(9)项目实施单位对所附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

(10)企业基本情况表。

(11)项目基本情况表(务必填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经济效益包括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和创汇;社会效益包括节能量、节水量、资源综合利用量、污染物减排量等)。

(二)项目资料所需相关附件请到银川市工信局网站(gxj.yinchuan.gov.cn)下载。上报项目的电子版IMO文件("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最新版本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tzs.ndrc.gov.cn/xmrjxz上下载)。

四、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工业、经发、经合)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等单位,按照选项范围和选项原则,认真组织遴选有关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上报项目质量,并请于2012年5月6日前将编报的2013年备选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含电子数据)、资金申请报告报我局节能监测中心。

联系人:贾石虎 马云翔

联系电话:0951-6888684,6888336

电子邮箱:ycsjnzx@163.com

 

附件:1、申报范围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3年备选项目汇总表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项目基本情况表

      5、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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