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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2/2013-0014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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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13-03-27 |
责任部门: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13-03-27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13年银川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申报和评审的通知 |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县(市)区经发局(发改局)、工信办、财政局:
根据市委2013年工作要点确定的服务业发展重点,为推进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提高政府产业发展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市本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为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支持的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等项目建设;
2、为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3、工业企业分离发展的商务、专业配套等建设项目(物流业项目除外)。
二、项目申报
申报企业应符合银川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试行)》(银党发【2011】15号)要求,并编制2013年银川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项目资金申请项目书。申请项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2、资金申请报告;
3、项目申报承诺书;
4、企业2012年主要财务数据;
5、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建设的背景、意义、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内容、投资总额、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实际完成的投资额以及投资效益分析等);
6、资金来源证明,包括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两部分;
7、项目2012年实际完成的投资额及明细;
8、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9、项目建设的规划、土地使用权证和环评等文件复印件;
10、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申报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需提供项目具体应用效益评估资料。
三、项目评审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上旬会同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5月中旬开展项目评审。项目评审采取专家评审的办法,专家评审组负责审核申报企业、项目是否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支持方向,确定是否应列入银川市服务业发展生产性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评审程序包括项目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内容,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专家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资金确定
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通过项目评审的企业和项目进行最终审核,根据投资额情况,确定各项目的扶持金额。
五、申报组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的征集工作,并于2012年4月28日前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报市财政局。
六、申报要求
1、请各县(市)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经发)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项目及项目申请书要严格筛选和审核,并于2012年4月25日前将征集的项目汇总(填写附件),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式三份。
2、各申报企业申报项目时需准备3份项目申请书上报,待通知确定后参加项目评审汇报时需准备6份项目申请书。
请各部门精心组织,广泛征集项目。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将优先支持近两年来未获得市本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及新建项目。
附件:2013年银川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汇总表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箱:ycfwy340@163.com 联系人:孙学萍 郭玮
电 话:6888392 6888621
市财政局: 联系人:平 萍 电话:6888819
市工信局:联系人:李新敏 电话:6888673
银川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银川市财政局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