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02/2013-0016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13-09-22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13-09-22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工业和商务、经发、经合)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托银川中小企业在线资信服务平台创建“银川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为小微企业提供财税代理、法律顾问、专利服务、招聘服务、企业宣传、信息化建设、企业管理咨询等全方位服务。服务超市对重点培育的小微工业企业发放“小微工业企业服务券”,用于补贴企业在“银川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购买相关服务的费用。现将《银川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3年9月22日

 

银川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加强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银川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以下简称“服务超市”)建设,规范服务超市管理和小微工业企业服务券(以下简称“服务券”)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服务券是市政府扶持补助小微工业企业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购买服务超市中专业服务的有价支付凭证。市政府每年预算安排5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以服务券形式发放给小微企业。

  第三条 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一)。

  第二章  扶持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 扶持对象

  符合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工业产业发展方向,有活力、有成长性和地方优势特色,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工业生产企业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第五条 扶持条件

  在本市注册登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较强的企业管理和经营能力,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10%以上的小微企业。

  第三章 服务超市的管理和服务内容

  第六条 服务超市的管理

  服务超市采用“服务券”模式运营,通过政府考核、企业管理的方式来运作。服务超市设立在银川中小在线资信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中小在线公司”),超市平台基于银川中小企业在线资信服务平台搭建。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服务超市的制度制定、管理、项目验收以及兑现服务券补助资金。

  银川中小在线资信服务公司负责服务超市平台建设、管理、维护以及服务超市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服务超市的服务内容

  1.财税代理服务及代理记账服务

  年度报表审计、专项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清算审计、清产核资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及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等各项审计服务;资产评估服务;验证资本、资信证明等服务;投资项目评估及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编制服务;财务税收和管理咨询等服务;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银行金融业服务等;代理记账等。

  2.法律服务

  投融资法律服务、公司(企业)治理法律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及企业劳动用工问题的法律服务、企业合同风险控制、法律顾问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等。

  3.信息化建设

  企业办公OA;财务软件及售后服务;基础型网站、商务型网站、营销型网站、商场型网站、门户型网站等网站建设;迅捷商务平台、开源软件平台、信息化硬件网络、软件定制、软件开发咨询等;楼宇安全网络建设咨询、系统集成咨询、硬件信息化咨询;提供安防监控工程安装、维护服务整体解决方案等。

  4.信用担保服务

  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融资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合同履约担保等)。

  5.招聘服务

  招聘信息发布、人才简历管理、应聘简历管理、企业图标链接、企业列名链接等。

  6.企业宣传服务

  二维flash企业宣传片(产品展示,产品演示,动漫和贺卡等);三维虚拟现实技术制作(三维仿真、产品三维广告、企业专题片);企业网站推广(LOGO广告、侧边栏广告、FLASH广告 、悬浮广告、FLASH滑动广告、巨幅广告的制作);企业 LOGO设计、画册、折页、杂志设计、海报、包装设计,手机客户端开发等。

  7.企业管理咨询

  顾问式企业基础管理(落地咨询体系服务、精益生产、战略规划、市场营销、质量管理体系等);诊断式管理升级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执行系统软件、管理系统升级建设咨询、人力资源管理咨询、车间现场管理咨询、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市场调研

  针对行业、企业开展各种市场调查与研究,提供国际、国内、区内各种数据;对企业新产品上市、各行业人力资源、就业创业、产品行业发展趋势做调查和数据测算等;针对特定项目提供数据服务报告。

  9.企业推介会服务

  为小微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推介会等提供会务服务。

  10.其他设定的服务事项。

  第八条 服务超市平台的运营费用

  由签约服务机构承担服务超市平台的运营和维护费用。通过提取每个服务项目合同金额的5-8%,用于服务超市平台的正常运营和维护。

  第四章 服务券的申请、管理和结算

  第九条 服务券申请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填报《银川市小微工业企业服务券申请及审核意见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二),填写信息要完整。

  2.县(市)区审核推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对自愿申报企业进行审核推荐,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3. 中小在线公司材料审查。申报企业将县(市)区签字盖章的申请表报中小在线公司,中小在线公司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列出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预选扶持名单。

  4.确定扶持名单。由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中小在线公司上报的小微企业预选扶持名单进行核实后,确定小微企业扶持名单。

  5.签约备案。被确定扶持企业从服务超市中自主选择签约服务机构及服务,与选中的签约服务机构洽谈签订服务合同,并报中小在线公司备案。

  6.服务券发放。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小微企业扶持名单和签约合同金额,给被确定扶持企业发放服务券。被确定扶持企业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小在线公司领取服务券。

  第十条 服务券的管理

  1. 中小在线公司负责跟踪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包括:调查企业满意度、组织抽查,将跟踪检查情况记入服务档案,作为资质认定及补贴结算的依据,以确保服务质量。

  2.被确定扶持的小微企业领取服务券后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在有效期内尚未领取服务券的企业当年的服务券作废,不得转入下年度使用。

  3.发现服务合同有串通弄虚作假的行为,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作废已发放的服务券,取消签约服务机构服务资格,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入服务档案。

  第十一条 服务券的补贴额度

  单个小微企业每年领取服务券金额不超过2万元,每个项目可使用的服务券金额不超过当年小微企业与签约服务机构签约合同金额的50%。财税代理服务、代理记账服务、法律顾问服务以年度服务为补贴计算单位。

  第十二条 服务券的结算方式

  签约服务机构凭服务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和服务券,到中小在线公司申请服务券结算,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银川市财政局兑现服务券补助资金。全年集中一次结算,受理时间为每年11月底,结算时间为当年年底。

  第五章 签约服务机构的服务资格认定和管理

  第十三条 申请签约服务机构应具备条件

  1.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无不良信用记录,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服务活动,受到企业好评。

  2.在我市注册和登记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国家规定的专业执业许可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需要提供经年检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注册资本一般要求10万(含)以上;依法经营两年(含)以上,运行机制良好。

  3.从事法律服务和财税代理服务的机构需具备条件:拥有专职律师、会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10名(含)以上;曾服务过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50家(含)以上、有法律顾问需求的中小微企业30家(含)以上、有财务代理需求的中小微企业50家(含)以上。

  4.愿意以团购价为小微企业提供价格优惠。

  第十四条 签约服务机构的服务资格认定

  服务机构的选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中标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材料,与中小在线公司签订服务项目协议,为小微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签约服务机构需提供材料:

  1.银川市小微企业签约服务机构申请表(见附件三)。

  2.机构登记、注册证照复印件。

  3.曾经服务过的客户证明材料。

  4.由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授予荣誉称号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5.其他能证明本机构服务能力和实力的材料。

  第十五条 签约服务机构的管理

  1.签约服务机构的服务资格实行一年一审核,每年年初由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组织审核。

  2.签约服务机构的服务采用星级评定等级,每年由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签约服务机构上一年度工作业绩进行评定,具体指标为:服务会员企业数量、提供服务质量、按时完成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及服务企业评价等。

  3.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评定为三星以上的服务机构授牌并给予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并修改。

  第十七条 服务超市是开放式的公共服务平台,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及社会各界团体、单位都可使用该平台,运用服务券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使所属小微企业享受服务超市提供的服务。其服务券使用管理由主管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细则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