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处、中心:
根据我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的需要,经局党工委研究,成立银川市工信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赵 波(党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克军(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陈继光(党工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调研员)
牛海龙(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岳文涛(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刘春玲(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李新敏(纪工委副书记、监察主管、副调研员)
赵锐(副调研员、产业处副处长)
成 员:葸小明 吴婕 罗力 夏立峰 马云翔 吴娟
二、创建市级文明单位领小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2.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扎实抓好市级文明单位各项创建工作。
3.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4.切实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5.精心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一堂”:开设道德讲堂。“一队”: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一牌”:利用楼道走廊宣传栏等,设置一批崇德修身、向好向善的道德宣传牌。“一餐桌”:实施餐桌文明行动。“一传播”:利用网络传播文明风尚。)
三、创建市级文明单位领小组工作制度
1.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贯彻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其他成员要各尽其责,紧密配合,做好本处、中心承担的具体创建任务。
2.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领小组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小组成员例会每年最少召开2次,研究部署本局工作任务。
3.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与市文明办保持经常联系,主动、及时向市文明办、市直机关文明委报告活动情况。
4.坚持经常性教育。确定教育主题,运用活动载体,定期对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5.实行监督制约机制。领导小组及监察室对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各项工作定期自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实行竞争激励制度。年底由创建市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处、中心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评比,并把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