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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45Y/2022-00052 发布日期:2022-03-18
发布机构: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名 称: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市工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法制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银川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我局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制监督,以法治保障全市工信领域经济发展。成立银川市工信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局机关各室、中心层层负责,各项任务进一步作了细化布置,确定责任室,并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确保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党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形式,组织局领导集体学。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记入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营造良好的工信法治环境。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银川、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我局从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对我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作出部署。并根据工作职责,将任务分解到相关室、中心,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

根据《银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关于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制度,做到有件必备,备案率达到100%;同时组织开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2021年前所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三)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行政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我局于2021年6月聘请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严格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程序,细化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强化依法行政,对标先进落实执法“三项制度”

1.进一步规范本局行政检查执法行为制定了《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试行)》《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察执法相关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本局行政检查执法行为。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促进企业规范合理用能。

调整了工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察对象名录库》《执法事项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情况》,完善了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双随机”执法平台)、宁夏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等4个行政执法系统中相关信息,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制定了《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制定《银川市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开展现场监察,完成天雄碳材等5家企业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落实学习任务,营造学习氛围。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利用微信群、腾讯通、会议学习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党组会议上学习宣传贯彻;在单位公告栏张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容,加强干部职工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单位网站转载《条例》内容,积极向社会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县区、园区、企业一线,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政策,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新生态

一是全面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2020年12月17日,银川市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暂行意见》。以“正负清单”的形式,明确政商交往的“安全区”和“雷区”,为政商交往提供了一张“明白卡”。对政商主体来说,是一颗定心丸,对“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互动新局面的形成,也是一种催化剂。二是《暂行意见》对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与企业及企业家交往行为,促进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既要主动靠前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又要增强纪律意识,严守各项要求,构建我市“亲而有度,清而有往”的政商关系意义重大。 除此之外,《暂行意见》用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提供政商交往的“明白卡”。三是《暂行意见》明确了16项服务企业的正面清单和12条规范行为的负面清单,让政府在为企业服务中,明确了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企业在寻求政府帮助时,也知道了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比如“正面清单”中提出“要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在项目审批、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对本地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一视同仁”;“负面清单”中规定“不得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区别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正负面清单的制定,有助于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界限,推动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同企业坦荡真诚交往、真心实意靠前服务,对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意义。

(七)扎实推进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

1.高度重视。市委和政府把清欠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保持市场主体活力的关键举措,把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清欠任务,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具体要求,针对台账内有分歧账款、审计署审计问题线索和国务院转办投诉问题线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按照原有清欠工作机制,由政府主要领导抓总把关、分管市长统筹协调、市减负办具体落实,切实推进清欠工作,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2.压实责任。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既定的各项任务完成时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明确审计署涉及问题线索整改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建立了市减负办向自治区减负办汇报、各县市减负办向市减负办定期汇报、市减负办按月调度按月督办、关键时间节点及时提示三项制度,确保清欠工作压力不减、节奏不缓、力度不弱。今年以来,市减负办共下发清欠工作的通知5份,下发督办单28份,通过文件督办、现场督办、电话催办等方式,及时跟踪问效,督促履行主体责任,限时“清零”销号。

3.杜绝新增。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全面落实《条例》作为建立市级长效机制、依法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的重要法制保障,印发了《银川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实施方案》,强化各部门对《条例》的宣贯解读,要求广泛开展辖区和行业领域的宣传解读,强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诚信守约意识,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纳入市诚信建设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中进行考核。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养,增强干部职工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自觉性,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

二是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按照法制办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措施的变化情况,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实行再审查、再清理。

三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加强与市政府法制办的沟通协调,强化工信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使工信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走向前列。注重与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等工作相结合,积极适应行政执法发展新要求及国家管理体系创新,转变思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四是强化监管监测,推动工业能耗持续降低。压实县(市)区、工业园区监管责任和用能企业主体责任,分解下达年度工业能耗“双控”指标,及时通报工业能耗完成情况。监测规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状况,指导企业健全节能管理机制,建立能源消费台账,规范能源消费统计核算。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在重点用能企业中开展节能监察,找准企业在设备能效、技术运用、工艺流程、管理体系等能耗方面的“病灶”所在,运用法律、法治手段倒逼企业调结构、转方式和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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