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川市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措施》(银党办〔2022〕141号)中“(四)支持工业企业稳产增产。支持企业跨台阶发展,对年度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五)鼓励企业扩规提速。对当年产值超过1亿元以上,增速超过市级产值平均水平的工业企业,按照年产值增量的0.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和《银川市工业企业产值首次突破和产值增长奖励实施细则》(银工信发〔2023〕11号)予以兑现,拟给予宁夏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产值首次突破奖励,拟给予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等54家企业产值增长奖励,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凡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来访形式实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协调科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反映并提供事实依据。
联系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 688930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协调科 6888336
附件:1.银川市2023年规上工业企业产值首次突破奖励企业名单
2.银川市2023年规上工业企业产值增长奖励企业名单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
关于银川市2023年规上工业企业产值首次突破及产值增长奖励企业名单的公示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