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支持企业发展,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增强经济发展韧性,提升产业园区集约发展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经征集申报,县(市)区、园区初审,市工信局复审、征求意见、专项审计、会议审定等程序,确定对贺兰工业园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的宁夏乡美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奖补。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凡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来访形式实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反映并提供事实依据。
联系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 0951-688930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0951-6888676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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