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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3/2019-0004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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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9-03-06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国资委 | 发布日期: | 2019-03-06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统计年报验审工作的通知 |
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做好2018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统计年报的收集、审核汇总工作,我委定于近期开展集中验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审核国有资产统计年报汇总(合并)报表数据、企业分户报表数据,以及本企业国有资产运营分析报告、编报说明等。
(二)审核2018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管理建议书等。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年3月11日—3月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地点:银川市行政中心东副楼523室。
三、参加人员
各企业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年报编制工作人员1名。
四、相关要求
(一)各集团公司要组织做好国有资产统计报表逐级审核工作,确保汇总范围全面完整,统计信息真实可靠。
(二)各企业初审时需要提供统计报表电子数据(含合并或汇总报表和分户报表)、报表编制说明、企业运营分析报告。
(三)上报的各种文字材料电子版、审计报告电子版均添加到报表软件中的附报文档中。
(四)各企业按照统计报表初审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准时参加初审工作,不得无故缺席或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
(五)集中验审结束后,国有资产统计年报应由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和编报人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以正式文件上报(统一用A4纸,以“万元”为金额单位打印)。
(六)国资委将统计范围的完整性、报告编制的规范性、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报表报送的及时性作为年度企业财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王 蕾 联系电话:6889261
海文梅 联系电话:6889260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