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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3/2020-0008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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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0-11-1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国资委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国资委劝阻吸烟工作制度》的通知 |
机关各科室:
现将《银川市国资委劝阻吸烟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
银川市国资委劝阻吸烟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控烟劝阻工作的管理,把控烟劝阻工作纳入常态性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推动控烟劝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干部禁止吸烟,并有劝阻他人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二、严格按照无烟单位创建标准,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要和蔼礼貌的对吸烟者进行耐心、细心的劝阻工作。
三、监督巡查员在监督、巡查中发现机关干部或来访者在工作场所内吸烟,应及时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并积极履行劝阻吸烟责任。
四、全体干部在劝阻吸烟时应使用礼貌用语,并做好劝阻吸烟工作记录表(详见附件)。
五、对执意不听劝阻的吸烟者可交由办公室处置。
六、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