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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3/2020-00033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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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国资委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国资系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企业:
现将《银川市国资系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国资系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及《银川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国有企业实际改革发展需要为导向,坚持提升能力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培训,培养员工爱岗敬业精神,激发员工内在潜能,提升员工综合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着力打造高素质、高技能、复合型国有企业人才队伍,不断创新深化国企改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二、工作职责
成立银川市国资系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市国资委党组书记、主任马建国为组长,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各企业一把手为企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总指挥,具体负责各企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
三、培训项目
1.岗位职能培训。将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作为企业职工培训的重点,通过开展上岗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脱产培训和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大力提升职工技能。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工种),培训后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工种)培训后须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2.安全技能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对煤气、天然气、自来水、暖、公交、旅游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3.新型学徒制培训。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培训后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培训对象
面对银川市国资系统全体职工。
五、培训类型
各企业自行组织及依托职业院校、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内训为主、外训为辅,以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采取案例讲解、角色扮演、互动研讨、外出观摩学习、网络视频学习、技能竞赛等形式,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扩大人才队伍。
六、培训经费来源
各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推动各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的有机衔接。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充分认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大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
2.提高培训实效。各企业要根据实际工作,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以有效解决现实问题为导向,制定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和实际效果。
联系人:郭轩羽,电话:6889258
附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工作进展情况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