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划计划工作总结

索 引 号:640100-123/2021-00016 发布日期:2021-03-03
发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国资委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国资国企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国资国企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国资办)、市属各国有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21〕10号)精神,市国资委制定了《银川市国资国企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银川市国资国企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21〕10号)精神,结合银川市国资国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腐败”和区、市党委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查处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部署要求,深化运用“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着力治理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目标

按照“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聚焦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出借资质等行业乱象,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行政监督部门主体责任,依法打击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等违纪违法行为,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体化数字监管机制,实现监管部门网络互通互联、数据共治共享、交易过程可溯可查、异常行为实时预警。通过专项治理,坚决斩断各种利益链条,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创业环境和政治生态。

三、组织领导

市国资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银川市国资国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统一领导,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开展具体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机制制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马建国  市国资委主任

副组长:端传军  市国资委副主任

        徐克军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世忠  市国资委副主任

        蔚敬红  市国资委副主任

成  员:市国资委机关各科长

        程  伟  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友强  银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卢  鹏  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  奎  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海雁  银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立伟  宁夏绿创林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志强  宁夏阅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丽梅  银川市产城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聂维月  银川汇创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孙志强  银川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闫晓军  银川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  展  银川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志斌  银川通联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郝晓军  银川住房保障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闫丽婷  西部(银川)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人

        张海涛  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  婧  银川中小微企业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责人

        马  骊  银川科创融汇葡萄酒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监督科,端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银川市国资国企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

四、治理时限和治理范围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自2021年开始,在银川市国资国企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其中,2021年重点对2017年以来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2022年拓展到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医药耗材采购等其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各成员企业要自行组织所属子公司的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各个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五、治理重点及任务分工

银川市国资国企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围绕着集中治理行业乱象,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提升数字监管能力、建立联合惩戒体系和推动完善法规制度等六个方面重点任务展开,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集中治理行业乱象

1.下大力气严肃查处国资国企招标人明招暗定、应招未招、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人、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投标人通过挂靠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贿特定对象等扰乱招投标市场环境等问题;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受他人指使确定中标人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等问题;

招标代理人机构充当不法掮客、违法承揽代理业务、违规操纵招投标活动等问题;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等标后有约不守问题。

(二)查处一批重点案件

2.严肃查处国资干部和国企领导人员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以及行贿受贿、滥用职权等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案件中暴露出的监督监管人员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等“后半篇文章”,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3.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国资国企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线索,强力侦办,从快从严查处,坚决予以打击,切实维护国资国企系统良好的经营管理环境。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市纪检监察机关予以查处。

(三)提升数字监管能力

4.对2017年以来银川市国资国企系统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限额以上交易项目信息,按照银川专治办时间节点、质量控制标准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推送和组织上报工作,做到应录尽录,为大数据分析研判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5.加强与各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监督指导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国有企业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网上不见面开标,区内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交易数据全流程可溯可查。

6.加强与银川市专治办对接,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监督平台与纪检监察、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公安、审计等监督或办案平台物理连接,实现交易信息适时共享,交易异常行业实时预警。

(四)建立联合惩戒体系

7.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利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以及跨部门、跨地区失信行为信息的共享互认,全方位提高失信和违法成本。

8.对市属国有企业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信用评价体系进行跟踪督导,对市属国有企业出现违反主体责任的,市国资委将对接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部门纳入黑名单信息。企业被纳入黑名单后,对该企业主要领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企业在2年内不能参加招投标。同时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信息互通,推行事前审批、事中交易、事后履约的项目全生命周期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发挥”一地受罚、处处受罚”的联合惩戒作用。

(五)推动完善法规制度

9.监督指导国有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文件范本、招标事项核准和招标文件备案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体系,优化招标采购流程,健全招标采购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以及风险管理、法律事务、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对招标采购活动的管理职责分工。

六、专项治理方法步骤

全市国资国企开展专项治理总体按发现问题、调查处置和完善制度三个阶段进行,不同阶段可同步进行。

(一)发现问题阶段

主要通过信访举报、行业自查、专项巡察审计和大数据分析等方式,针对我市国资国企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中招投标、规划审批、配套设施、施工监理、项目分包、检查验收和工程款给付等关键环节,加大问题摸排力度,重点发现一批问题线索,为调查处置阶段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判定坚实基础。

1.拓展举报渠道。银川市国资国企专项治理工作将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专人接听、专人管理,充分发挥“信、访、网、电”立体受理体系作用,认真受理群众反映问题,不断拓宽问题线索受理渠道。举报电话0951-6889622、0951-6889259,举报电子邮箱ycsgzwjdk@163.com,接收举报信访件。

2.开展行业自查。严格按照银川市国资委专治办规定的时间节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通过全面自查、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核查,重点抽查(以下简称“三查”)的方式,对国资国企系统2017年以来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情况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等开展集中巡查和抽查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无死角。

3.专项巡察审计。对国资国企系统自查中发现问题较少、问题查找不深不准的企业,由市国资委专治办联合第十八纪检监察组进行专项巡察,对问题线索多的政府投资重点在建项目,由市国资委移交市审计局开展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摸排深挖问题线索。

4.大数据分析。市国资国企2017年以来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将汇总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托银川市纪委监委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监督平台,对公共资源交易基础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对分析出来的串通投标及插手干预等问题线索,按管理权限,移交相关单位办理。

(二)调查处置阶段

市国资委专治办牵头,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对较为简单,情节较轻的问题线索即查即处;对较为复杂、情节严重、牵涉面较广、管辖权重叠的问题线索,移交市纪检监察机关集中调查处理,切实发挥震慑作用。

(三)完善制度阶段

通过专项治理,将银川市国资国企系统近年来实践探索形成的经验和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管理制度漏洞,管理缺失等普遍问题,要强化常态化监督,压实主体责任;对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体系缺失等问题,要深入分析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勇于突破创新;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业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推动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治理工作在市国资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银川市国资国企要高度重视,树立全市“上下一盘棋”思想,既要因地制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信息共享、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推动银川市国资国企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银川市国资国企是专项治理的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国资国企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专项治理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机构,动员部署,自查摸底,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对国资国企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上下联动,一体推进,银川市国资委专治办不定期对各国有企业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

(三)强化监督指导,全程跟踪问效。市国资委将把此次国资国企业系统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做到专项治理开展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对市属国企专项治理工作中只拿方案不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