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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3/2019-00022 发布日期:2019-06-10
发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国资委
名 称:关于同意银川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参股成立中铁建(银川)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

关于同意银川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参股成立中铁建(银川)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

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参与投资成立中铁建(银川)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请示》(银通联发〔2019〕154号)收悉,经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银川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出资10000万元参股成立中铁建(银川)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定名称为准)

二、中铁建(银川)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城投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股20%;中铁建西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出资19500万元,占股39%;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股20%;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股7%;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股7%;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股7%。全体股东实行同股同权。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设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股权投资;公路、市政、城市轨道交通、房屋建筑、海绵城市、磁浮轨道交通、水利水电、环保、城市综合体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建筑材料、设备的销售和租赁。(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你公司要指导城投公司做好投资风险防控工作,严格审核签署投资协议文件,确保国有资本安全。

此复。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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