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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3/2019-00039 发布日期:2019-04-10
发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国资委
名 称:关于同意宁夏绿创林业有限公司购买生产车辆的批复

关于同意宁夏绿创林业有限公司购买生产车辆的批复

宁夏绿创林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宁夏绿创林业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生产车辆的请示》(银绿林发〔2019〕35号)收悉。为确保你公司造林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我委研究,同意你公司自筹资金购买国产长城皮卡风骏6一辆。你公司要本着力求节约、满足需要的原则,严格按照《银川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银党办〔2018〕77号)有关规定控制车辆购置标准,加强资产管理与维护,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此复。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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