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权力运行

银川市国资委关于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的公示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2023-11-14 

一、行政执法主体

(一)单位名称: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单位类别(性质):行政机关

(三)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1号楼6楼

(四)联系电话:0951-6889758

二、行政执法职责

(一)行政奖励

对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和企业法律顾问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行政执法权限

本委执法工作仅限于银川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范围内的对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和企业法律顾问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行政执法依据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奖励办法等。

五、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和救济渠道

(一)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951-6889758

信函投诉:ycsgzwjdk@163.com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银川市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银川铁路运输法院

六、行政执法程序

1.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

2.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行政奖励流程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