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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3/2018-76068 | 发布日期: | 2018-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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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国资委 |
名 称: | 对银川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53号“关于规范安保人防、押运市场服务收费价格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
闫晓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安保人防、押运市场服务收费价格的建议收悉。该提案由市发改委承办,市国资委协助办理。市国资委在接到您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了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6月23日召开行政办公会研究通过,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7月中旬和您取得了联系,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市国资委主任吴起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国有企业、专业的保安押运公司,在企业内部管理、党的建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企业实行了统一车辆装备,统一调度,统一押运,极大地优化了资源配置,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在有效维护银川市金融秩序中做出了贡献。结合保安押运监管工作实际,我们对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强化保安押运队伍思想管控,建立更加科学的监管机制、应急突发联动机制;二是严格落实保安企业备案制度,强化保安押运公司管理人员变更风险防控监管工作,固化相关工作制度措施;三是加强警企联动,落实重大群体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做好企业风险安全评估、责任落实、措施整改工作,推动保安押运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联系人及电话:张世生,0951—6889258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6日
(此件予以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