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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3/2021-00043 发布日期:2021-09-22
发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国资委
名 称: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90号“关于提升我市路内停车治理水平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90号“关于提升我市路内停车治理水平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09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彦鹏等7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路内停车治理水平的提案我单位已收悉。该提案由市国资委主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协助办理。市国资委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调研,并对委员所提建议进行论证。经市政府副秘书长吴起同志和马建国主任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的情况

    (一)您提出的明确路内属性建议。经市公安局落实,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条使用道路停车泊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之规定,在道路设置路内停车泊位不能收费。

(二)您提出的遵循需求调整,实行差异化收费管理建议。2020年,银川市人民政府在充分采纳市民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停车收费标准进行科学调整,印发《银川市优化规范停车场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银政办规发202010)。按照白天高于夜间、城市中心区高于非城市中心区、繁华路段高于非繁华路段、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一般交通站点高于交通枢纽原则,结合我市城市带状分布状况在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三区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停车区域划分意见建议后,制定了区域化差别收费标准。按照政府定价范围将银川市停车场划分为7类,适当扩大停车收费时段间隔,对社会公共停车场停放时段进行细化,采取计时累进收费方式,满足群众不同停车需求,提高车位周转使用率。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市经营性停车场经营资质以及违法收费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查处,市民群众如遇停车收费问题引发投诉,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对于无收费权限的个人拦车乱收费的,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三)据交警部门统计,目前全市各类经营性停车泊位共计约37.4万个(交警部门备案的经营性停车泊位20.7万个、辖区备案停车泊位16.7万个),其中银川城投公司管理的259处共计32282个停车泊位已率先将相关数据接入至银川城投·顺泊智慧停车系统,并与交警、网信等部门及爱银川平台数据互联互通,严格按照发改部门发布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开展经营活动并严格执行30分钟免费停车。同时,法定节假日全天免费对外开放,满足群众停车刚需。银川城投公司已制定所属停车场管理员管理制度、停车场特殊事件处理程序、停车场日常安全巡查、评星定级考核制度,并且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服务水平。市民群众如有咨询、投诉、建议可拨打0951-4119627向银川顺泊停车场反映或拨打0951-6889258向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反映情况,市国资委在接到反映情况后立即核查并处理。

   二、下一步举措

一是市发改委、公安局、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推进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明确路内停车收费的合法化和超时长限制停车的违法性质,将路内、停车场资源利用最大化。二是倡导并鼓励全市停车场接入银川城投·顺泊智慧停车系统,与交警、网信等部门及爱银川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全市公共停车资源的五统一举措(统一运营主体、统一建设智慧收费管理体系和电子化平台、统一服务管理、统一配套设施、统一收费票据)。三是通过综合评估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变化和社会公众意见等因素,推动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就内部停车场资源,建立健全住宅区与周边企事业单位、商业区共享共用机制。在保证日间道路通行功能基础上,夜间确定各类路内停车场停车时长限制设置标准,允许周边居民小区车辆错时停放,满足群众夜间停放需求。四是市公安局推进停车场信息联网接入工作,延伸静态交通管理平台覆盖面,通过智慧停车平台整合各类停车资源,时限停车诱导,提升泊位利用率。

在此,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工作的进步。

联系人及电话:刘鑫6889258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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