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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3/2017-48667 | 发布日期: | 2017-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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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国资委 |
名 称: | 关于同意银川住房保障投资有限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批复 |
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房投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请示》(银通联发[2016]419号)收悉。经报请市政府,按照市领导批示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银川住房保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投公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协商会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期限为5年,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要指导监督房投公司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合理选择发行窗口期,完善相关手续,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融资风险。
此复。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