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工作

索 引 号:640100-123/2017-48667 发布日期:2017-01-12
发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国资委
名 称:关于同意银川住房保障投资有限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批复

关于同意银川住房保障投资有限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批复

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房投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请示》(银通联发[2016]419号)收悉。经报请市政府,按照市领导批示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银川住房保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投公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协商会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期限为5年,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要指导监督房投公司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合理选择发行窗口期,完善相关手续,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融资风险。 

  此复。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112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