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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3/2019-00092 发布日期:2019-12-06
发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国资委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国资委会议公开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国资委会议公开制度》的通知

市属各国有企业、机关各科室:

现将《银川市国资委会议公开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2019126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国资委会议公开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务阳光透明,广泛听取基层意见,提高会议效率,全面增强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科学性、民主性,保障公众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公开的范围

包括参加理论学习会议、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等,凡研究决定事项不涉密,均应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

二、会议公开的形式

1、现场邀请公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代表、市民代表、企业代表、媒体人士等人员)参加会议。每年邀请公众代表列席会议不得少于1次。

2、依托银川市国资委网站,以工作动态或会议纪要的形式公开。

三、会议公开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

2、交流重要工作情况,研究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实施意见;

3、研究委机关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会议公开实施

会议公开由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等除涉密外均应主动公开。会议公开痕迹资料需妥善保存,具有以下内容:

1、议题单、会议记录有明确的邀请公众代表的记录

2、邀请参会人员的姓名、职务、身份、住址、电话等基本情况记录

3、会议现场拍摄照片留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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