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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1-0283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11-03-17
责任部门: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1-03-17
名 称:关于组织对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的通知

关于组织对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的通知

 

关于组织对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确保企业清洁生产取得实效,根据银川市工信局、环保局《关于下达2010年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及对2006-2009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进行复查的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2011年5月开始,银川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2006-2007年度已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进行审核验收。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要求,银川市环保局、工信局将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分年度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要求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将分别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两个阶段进行,“审核评估”和“审核验收”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对2006-2007年度清洁生产企业进行审核验收

(一)需提交的材料:

1、《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表》(见附件);

2、《清洁生产自查报告》;

3、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相关部门评估验收意见复印件。

(二)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的主要内容:

1、根据源头削减、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并对清洁生产方案的经济和环境绩效进行了统计和计算。

2、企业持续实施了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并认真及时地组织实施了中/高费方案。

3、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后实现的社会、经济效益(节能、减排情况要有相应材料)。

4、清洁生产报告中体现的已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纳入了企业正常的生产过程。

5、对已经发布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企业达到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三级或三级以上的指标的要求。

对本次审核验收中,以各种理由未按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要求组织实施中/高费方案,验收未通过的企业,将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其重新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并依法进行处罚。

三、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

 

序号

审核验收企业

1

宁夏建成建材有限公司

2

宁夏伊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3

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  宁夏多维泰瑞制药有限公司

4

宁夏紫荆花纸业有限公司

5

宁夏丰友化工有限公司

6

鲁西化工化肥有限公司

7

宁夏瀛海银川建材有限公司

8

宁夏荣盛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9

宁夏美洁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0

宁夏贺兰山化肥有限公司

11

嘉士伯西夏佳酿啤酒有限公司灵武啤酒厂

12

宁夏宝塔灵州石化有限公司

13

银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4

银川维维北塔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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