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13/2011-0291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11-07-07
责任部门: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1-07-07
名 称:银川市环保局2011年上半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银川市环保局2011年上半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银川市环保局2011年上半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银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是市委确定的“严格执法年”,按照银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银川市2011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法治发【2011】3号)要求,对照市环保局贯彻实施银川市2011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意见,我局对上半年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注重基础,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对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重视执法水平的提高,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市环保局举办的法制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并在年初开展环境监察冬季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通过学习培训、组织应急演练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学习形式,使我市环境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技能层次有了明显扩展,现场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2、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态度、执法形象、执法水平、执法实绩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予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个人成长进步的重要依据,对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起到积极作用。

3、查找问题,积极整改。针对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存在的问题,我局认真制定了《银川市环保局执法整改方案》,从执法宣传、机制创新、重点治理、健全制度、自身建设等五个方面,以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为原则,把加强环境执法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环境执法,提升执法效率,在服务上上水平。

4、加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由环保局纪检组长担任银川市环保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人,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环保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而提出的申诉和举报。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违反法定程序、权限实施行政行为的领导干部、环境监察人员、环保行政审批人员等责任人,依照国家《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追究。通过严格规范的执法行为,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市得到全面实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

 

 

 

(二)以重点执法为切入点,扎实开展“严格执法年活动”。

1、制定方案,突出保障民生。结合2011年工作实际,银川市环保局制定了《2011年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城市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大气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五个专项整治方案,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了大气污染、城市噪声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农村面源污染、重金属污染等百姓关注环境问题。

2、抓好大气治理,提升银川蓝天品牌。

一是结合《大气联防联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工业粉尘、臭气治理工作。加强对建材、化工、火电等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实施瀛海水泥、赛马水泥粉磨站的整治,严格控制水泥行业的粉尘排放;完成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尿素造粒塔粉尘治理与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臭气治理工作;督促银川热电厂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在西夏热电厂实施脱硝试点。持续开展制药、发酵企业的恶臭治理。

二是拆除燃煤小锅炉工作顺利实施。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拆除条件的锅茶炉进行了摸底排查,制定2011年锅茶炉拆除计划,最终确定2011年拆除高台十一队等共计71家单位115台锅(茶)炉,截至6月底,已拆除小锅(茶)炉58台。对冬季烟尘超标排放,未按时限完成整改的8个单位予以立案处罚。

三是加大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全面开展城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大对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处罚力度;继续实施露天堆场扬尘排污费的核算与征收工作,在对全市范围内堆场情况进行摸底、登记的基础上,核算露天堆场粉尘排污费,截至目前,已核算工艺废气及露天堆场粉尘排污费46万元;强化贺兰山沿线采石场、采沙场的治理力度,降低区域扬尘污染。向全市100余家建筑施工单位发放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技术指导资料,结合建筑施工单位排污申报工作,向施工单位提出要求采取遮盖、围挡、喷淋等防尘措施,有效降低了城市扬尘污染。

四是强化餐饮业油烟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居民楼下的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的难点、热点信访投诉问题,协同市督办局,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共同整治,取缔了纯酒吧等4家居民楼下严重扰民的酒吧,依法对3家扰民严重的歌厅娱乐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有效地解决了一些居民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计划在福州南街、紫园三区等餐饮集中的小区开展内置烟道和整体烟道的改造,目前福州南街中央尚座的整体烟道改造已基本完成。督促餐饮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餐饮业油烟投诉率下降。

五是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防治尾气污染。与公安部门联合,继续采用红外遥测仪在17个路抽查固定点位进行检测,截止6月19日,共检测车辆28080辆,共对701辆车辆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其中完成维修并检测合格的车辆为512辆,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63026份,核发绿标53969份,黄标9057份。

3、强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两项工程,保障饮水安全。

一是配合市人大出台《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的相关资料、总结的收集整理,进行座谈讨论;制定印发《银川市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方案》,对水源地环境评估工作进行部署,分解任务;完成了列入国家评估的银川市东郊、北郊、南郊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调查评估工作,将《银川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上报区环保厅。

二是制定了银川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方案,组织开展了6个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排查工作,严格实施水源地监察管护制度,对市辖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上非法企业严厉打击,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达标,监测结果显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4、开展城市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工作。

继续巩固并开展样板街创建工作。对于新华街、步行街等重点整治街区加强宣传教育,向商业区商户发放宣传资料,要求商户自觉遵守环保规定,限期自行拆除高音喇叭。结合项目审批及时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告知施工单位、餐饮业主应采取的防治措施,有效降低噪声排放值,设置了交通禁鸣标志牌,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联合公安、交通、城管部门对重点区域和群众关注的噪声问题进行治理,成立夜间环境信访应急小组,统一开展夜间环境信访查处和夜间环境应急工作。上半年,实现了主要街道环境噪声按照功能区稳定达标,年初确定的各重点区域环境噪声按照功能区稳定达标。

5、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按照自治区环保厅3月份修订印发的《自治区级生态乡镇 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积极组织做好预创建乡镇、生态村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工作,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按照新指标组织各县(市)区、各乡镇开展创建工作。督促指导创建乡镇、村制定创建方案,积极组织做好申报材料(申请表、创建申请、工作总结、技术报告、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监测报告等材料),对创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了西夏区兴泾镇、贺兰县习岗镇、灵武市郝家桥镇3个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兴庆区月牙湖乡海陶北村、西夏区镇北堡镇团结村、永宁县望洪镇南方村、灵武市临河镇二道沟村等5个村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申报材料;指导做好自治区考核验收准备工作。5月份,自治区环保厅组织专家对兴泾镇、贺兰县习岗镇、灵武市郝家桥镇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进行了考核验收,对国家级生态乡镇掌政镇、丰登镇进行了复检。

6、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

对涉重金属企业11家,其中涉铅企业3家加强了检查和监测频次,对华夏电源公司、永宁县的申力电源公司和灵武市的天马冶炼公司三家涉铅企业废水、废气、废渣全面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严防企业违法排放污染土壤和水源。未发生因土壤、水源环境污染引起的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故。

(三)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机制、确保执法到位。

1、根据银川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完成了《银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起草说明及参考资料汇集的起草、报送工作。与市人大、市法制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成立法考察组赴南京、青岛等城市就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立法及农村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目前《条例(草案)》已经过银川市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通过。

2、健全制度,规范环境执法行为。规范日常环境监察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企业、重点污染减排项目日常监察。加大对各县(市)区执法督察活动。认真执行国家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和《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的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启用新的行政处罚文书规范,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执法文书的种类、格式、内容;规范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环保执法统计与重大处罚备案制度,推行环保执法文书标准化与案卷化;定期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前移法律适用审查关口,减少处罚的变化幅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申请听证、复议案件的数量,以保证公正执法和准确执法。

3、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创新执法方式。与公安、工商、城管部门初步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在主要媒体刊登专项整治通告。为了做好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工作,申请并积极配合法院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工作。上半年,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78家单位,现已有3家单位履行了行政处罚。

(四)加大环保宣传和投诉查处力度,以严格执法促进全体市民知法守法。

1、利用“学雷锋日”、“综治宣传月”、“六·五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集中组织开展社会性宣传咨询,发放环保法律法规汇编、环保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资料5000册,展出宣传展版30块次,在银川电视台、银川交通音乐台、新华东街和公园街广告牌播出公益广告100余条次,受到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联合银川市建设局、银川市“两型”办、银川晚报社联合发起《熄灯一小时+你的环保改变活动倡议书》,组织志愿者开展“地球一小时”暨“低碳生活宣传周”活动,举办社区环保讲座、环保承诺签名、宁大校园创意活动、银川主街道景观灯熄灭等活动,扩大环境教育宣传面。联合市教育局组织两所绿色学校220人参观自治区科技馆观看环保科技展和环保电影;与银川市科协、宁夏大学资环学院联合举办“喜迎‘六·五’,争绿色先锋”主题辩论赛。

3、加大监察力度,认真查处各类环境污染投诉,升级改造了银川环保网,畅通12369热线,环保投诉热线24小时受理,在网络、主要媒体公布环境信息、投诉渠道,市环保局领导实行定期接听投诉电话制度,对重点投诉和反复投诉的事项进行督察,重点对北京城建集团等10家违法企业进行督促、落实,开展商业噪声整治,创建噪声治理样板街活动,解决了周围老百姓的投诉问题。2011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投诉759件,查处率100%,满意率96.5%,投诉量同比2010年同期下降341件,下降率为31%。通过加大投诉查处力度,有效打击了非法排污企业,取缔了一批违法建设项目,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全市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2011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Ⅱ级和好于Ⅱ级的天数达到157天,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天;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黄河银川段1-6月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及Ⅲ类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污染减排成效明显,自治区下达我市全年目标任务为主要污染物削减1.5%,上半年,我市预计削减二氧化硫0.8%,氮氧化物0.9%,化学需氧量0.8%,氨氮1.0%,为经济发展赢得了环境容量和空间。5月,银川市被环保部正式命名为国家环保模范城。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许多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需进一步完善,农村环保无法可依。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还比较突出。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和农业废弃物任意排放的问题未引起基层组织根本重视,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趋势没有根本扭转。对农村小型加工企业缺乏引导和前期规划,使治理与污染交替进行。农村建设与环保治理规划不统一。新农村建设各部门都有规划,但是不一致,操作起来困难多,特别是村庄的合并问题比较突出。

二是产业空间布局不合理,成为环境执法新困难。周边区县没有和市区统筹考虑,部分产业布局影响了区域环境质量,特别是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永宁县望远工业园区还在安排上发酵项目。“工业入园、居住入区”的原则还没有深入基层干部,项目还存在乱摆乱放的现象。违规审批仍然存在,不少农村只要是项目就同意建设,造成污染下乡,虽然在此次打击农村加工、小炼油企业,但屡打屡建。

三是环保执法机构和执法力量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环保形势。环保缺少机构、工作人员,监管能力亟待加强。农村废水、固废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短缺,农村环境改善压力非常大。对于面广、变化快、差异性大的农村环境污染源,环境执法责任机制、执法监督机制、权力制衡机制的建设不健全,农村环保工作在缺乏有效的机制与制度保证,特别是法律规范。

四是环境执法难。企业排污,餐饮业油烟、夜间施工噪声反复投诉,难以解决。主要是处罚难以兑现,从2007年到现在,法院仍然有100多份处罚没有强制执行,执行率不足20%。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其他主题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六进活动,进一步拓展手机、网络、电视等宣传渠道和手段,不断扩大环境保护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二是认真开展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的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健全法制执法文书,执法监督机制,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三是紧紧围绕“两宜城市”创建和“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创建工作,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思路,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创新依法行政思路和方法,全面推进我市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环保 依法治市 总结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7月7日印发

校对:王学萍       打印:张佳玉        份数:5份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