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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1-0294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11-08-22
责任部门: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1-08-22
名 称:关于对在处置银川市汇杰农资商贸有限公司化肥仓库“8.16”环境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通报表扬的通知

关于对在处置银川市汇杰农资商贸有限公司化肥仓库“8.16”环境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通报表扬的通知



 

关于对在处置银川市汇杰农资商贸有限公司化肥仓库“8.16”环境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通报表扬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基层各单位、局各处室:



2011年8月16日下午,银川市汇杰农资商贸有限公司化肥仓库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并释放出有毒气体。银川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察支队以及兴庆区环保分局快速响应,行动迅速,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环境监测、监察、危险废物处置等各项工作。



在事故处理中,基层单位的同志们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不顾危险,尽职尽责,全力开展环境应急监测、监察工作,有效控制污染扩散,保障了环境安全,表现出了新世纪环保工作人员的崇高品德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为表扬先进,进一步推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银川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察支队以及兴庆区环保分局三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希望以上单位的同志再接再厉,争创新的成绩。全市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拉得出、打得响的环保队伍,为建设“两型”社会再立新功。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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