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13/2011-0299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11-10-13
责任部门: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1-10-13
名 称:关于呈报2011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关于呈报2011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关于呈报2011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贵办《关于报送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银党农办发〔2011〕12号)要求,现将我局2011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上报,请审示。

附件:银川市环保局2011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银川市环保局2011年农村环境保护

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

农村环境保护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按照“符合科学发展观、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心愿”的工作思路,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2010年争取中央、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资金8410万元,2011年争取示范项目资金6587万元,实施农村环保项目31个,对24个乡镇180个行政村进行了环境连片整治,使行政村整治率达到66%。创建成自治区级生态乡镇3个、生态村5个,申请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生态村1个,40多万农民直接受益,实实在在的改善了民生,满足了农村居民对优美环境的新期待。今年4月份,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五市201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银川市名位全区第一。

一、2011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机构

面对农村环保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纳入重点工作之中,银川市及各县(市)区均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在人员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抽调人员设立了农村环境监察科,对基层环保工作体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各县(市)区按要求在街道、乡镇设立了环保专干,充分发挥其熟地情、知人情的优势。全市上下形成了市、县、乡(镇)、村四级管理体系,保证了农村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今年,市政府将“在14个乡镇实施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列为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市人大把“保护农村环境 建设生态家园”确定为中华环保世纪行首府行动的主题,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专题调研督促,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制定政策,完善和创新农村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

2010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市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市环保局与市财政局制定了《银川市实施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实施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公示制、工程监理制、县级财政报账制、审计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会议、组织管理等工作制度。这些规章制度使“以奖促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和实效化。

坚持规划先行,结合农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完成《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银川市黄河金岸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合理确定黄河金岸沿线村庄、中心村镇、塞上农民新居等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区域,以规划带动项目,以项目争取资金。不断探索,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县(市)区,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指导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环境保护最重要的因素,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针对这一问题,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借鉴管理城市的思路管理农村,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加大投入,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我局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支持,争取到2010年农村环保专项资金8410万元,2011年项目资金6587万元,主要用于大新镇、掌政镇等24个乡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区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近亿元,确保实现“集中投入、整村推进、连片整治”的示范效果。另一方面,探索我市资金支持农村环境保护渠道,建立了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投入制度,每年从排污费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用于对整治区域内部分资金不足或不能覆盖区域的环境整治。今来,我市已安排16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占当年排污费项目资金的20%以上。

(四)精心组织,抓好环境连片整治

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我市抢抓宁夏被列为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机遇,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先行、确保实效、多方投入、逐步推广”的原则,首先选择望洪镇、临河镇等14个乡镇110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争取中央、自治区农村环保资金8410万元。14个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兴庆区2个、金凤区1个、西夏区2个、永宁县3个、贺兰县3个、灵武市3个,项目资金完全由中央和自治区承担,无需地方配套。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县(市)区积极落实各项措施,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建设的9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铺设管网56064米,污水处理工程完工;建设的6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系统完工,12000多个垃圾箱、桶,800余个垃圾池,300余辆收集、转运车已采购到位;3个垃圾填埋场建设完工。三区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办法不断扩大环卫作业范围,逐步将有条件的城镇和农村引入城市环卫管理体制,实施了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灵武市出台《关于建立农村环境整治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了“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系统,灵武市农村整体环境走在我市前列。在通贵乡司家桥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对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进行回收,对有机物、秸秆等粉碎还田,改善土壤肥力,减少化肥施用量。大新镇塔桥村、宁东镇马跑泉村等10余个村生活污水接入城市生活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远离城市的良田镇植物园村、镇北堡镇团结村、望洪镇南方村等20余个村,则采用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氧化塘、人工湿地等方式进行处理。目前,我市已有10个乡镇建设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4个乡镇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3个乡镇建设了垃圾填埋场处理设施。通过连片整治项目的实施,推进试点地区环境基础设施的改善,带动村庄环境的综合治理。

(五)突出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开展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编制《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等法规规章,使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有法可依;对南郊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银川市金凤区金林混凝土制品厂等3家违规建设单位、贺兰县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焦晓丽砖厂的违规建设,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择址搬迁;对月牙湖治沙林场等13处农村水源地实施打桩定界保护,确保饮水安全,对原有的乡镇集中式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实施保护。

(六)开展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宣传“三下乡”

严格农村项目环境准入,先后引导32个拟在农村、水源地上的建设项目进入园区,有效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开展农村地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搬迁村庄附近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推进乡镇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优化工业布局和城镇功能分区,“工业入园、居住入区”已成为趋势;在实施“以奖促治”项目的村庄开展饮用水、空气、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掌握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深入开展农村环保宣教,举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知识培训班、项目申报培训班,在银川文体频道开辟绿色家园宣传专栏,为27个乡镇订阅中国环境报,开展环保电影进农村、送戏下乡巡回演出等,不断提高农村环保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村环境保护长效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部分县(市)区缺乏完整的长效管理体系,缺乏协调性,还未制定出台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

2、农村环境保护没有稳定的资金投入。项目主要依靠中央、自治区和市环保专项资金,一些乡镇建设了环境基础设施,但管理不到位,无运行维护资金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垃圾不能及时清运,设施没有发挥应有效益。

3、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经验缺乏。成熟、实用、低成本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土壤污染防治等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研发成果少,需大力研究推广利用。

三、2012年工作要点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从本质上说,是对农村发展模式和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和提升;也是为民办实事、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所以,我们要下更大的气力,做更大的努力,逐步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1、继续积极争取资金,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抢抓宁夏被环保部、财政部列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区的机遇,积极争取资金。自治区已批复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17个,下一步,重点做好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工程的设计、招投标、报备等前期工作,加快上报修改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同时,组织各县(市)区筛选好2012年项目,特别是有积极性的乡镇,指导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按时上报自治区争取资金支持,使全市90%以上乡镇获得资金支持,改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考核,推动试点工作深入。按照自治区政府与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考核责任书》和银川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各县(市)区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加强对各县(市)区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检查、督促、交流和考核,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做好自治区及国家对我市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工作。

3、多措并举,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监管,严格执行《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九项制度》及《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等四项技术规范,确保“以奖促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和实效化;探索建立“村民自治、乡镇督查、县市监管”的农村环境保护新体系,指导县(市)区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设施维护、养护、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发挥作用,发挥效益。

4、深化生态创建,提升创建水平。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结合、与特色小城镇建设结合、与中心村建设结合起来,指导各县(市)区深化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对已创建成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巩固创建成果,要争创国家级;只要条件具备的,就要积极开展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5、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提高环境意识。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册等载体,形成宣传声势,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后进乡镇工作水平;切实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与村规民约结合起来,培养村民文明意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