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13/2011-0303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1-12-06 |
责任部门: | 环保局 | 发布日期: | 2011-12-06 |
名 称: | 银川市环保局2011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
银川市环保局2011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银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是市委确定的“严格执法年”,按照银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银川市2011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法治发【2011】3号)要求,对照市环保局贯彻实施银川市2011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意见,我局对本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培训、严格执法,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对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是为进一步提升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积极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举办的各类行政执法培训班,全年参加培训140人次;二是聘请区环保厅和金凤区人民法院行政庭专家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2期法制专题辅导讲座。三是局属各基层单位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积极开展了业务知识培训。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在 2011年1月至3月组织开展了环境监察冬季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通过学习培训、模拟突发事件、现场竞答等形式,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现场执法能力明显提高。银川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不断提高环境监测工作水平和监测业务素质,组织开展了涉及环境监测技术、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综合分析、应急监测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在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帮助下,选送两名研究生到先进监测站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实际操作培训;组织技术骨干参加各类技术培训52人次,参加了全区第二次大比武的赛前培训活动。
(二)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每季度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态度、执法形象、执法水平、执法实绩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予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个人成长进步的重要依据,对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起到积极作用。
(三)查找问题,积极整改。一是针对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存在的问题,我局经过梳理、制定了《银川市环保局执法整改方案》,从执法宣传、机制创新、重点治理、健全制度、自身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整改。二是2011年8月9日,银川市环保局接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对上半年依法治市暨严格执法工作第三方测评情况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务会研究制订了整改措施,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落实。由于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测评反映的“现在生态失衡、自然灾害这么多与破坏大气污染有很大关系,环境保护方面应提出更高要求”、 “环保监测部门服务水平低,对排气污染的执行力度也差”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三是聘请10名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担任政风行风监督员,监督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加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由环保局纪检组长担任银川市环保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人,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环保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而提出的申诉和举报。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违反法定程序、权限实施行政行为的领导干部、环境监察人员、环保行政审批人员等责任人,依照国家《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追究。通过严格规范的执法行为,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市得到全面实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
二、以重点执法为切入点,扎实开展“严格执法年活动
(一)抓好大气治理,提升银川蓝天品牌。一是加强对建材、化工、火电等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实施瀛海水泥、赛马水泥粉磨站的整治,严格控制水泥行业的粉尘排放;完成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尿素造粒塔粉尘治理与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臭气治理工作;督促银川热电厂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在西夏热电厂实施脱硝试点。二是持续开展制药、发酵企业的恶臭治理。三是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拆除条件的锅茶炉进行了摸底排查,制定2011年锅茶炉拆除计划,确定拆除高台十一队等共计71家单位115台锅(茶)炉,截至9月底,已拆除小锅(茶)炉537台。四是加大对冬季锅炉烟尘污染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第一季度烟尘超标排放,未按时限完成整改的8个单位予以立案处罚。五是全面开展了城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强化贺兰山沿线采石场、采沙场的治理力度,降低区域扬尘污染。向全市100余家建筑施工单位发放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技术指导资料,结合建筑施工单位排污申报工作,向施工单位提出要求采取遮盖、围挡、喷淋等防尘措施,并督促落实,有效降低了城市扬尘污染。六是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采用红外遥测仪在17个路段抽查固定点位进行检测,截止9月共下达机动车尾气限期治理通知书2893辆,维修治理合格2840辆,机动车尾气治理率达到90%以上。七是针对居民楼下的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的难点、热点信访投诉问题,协同市督办局,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共同整治,取缔了纯酒吧等4家居民楼下严重扰民的酒吧,解决了庆丰苑居民楼下十余家修车店钣金、喷漆污染;依法对同心春火锅店、D1量贩式KTV等多家扰民严重的餐饮娱乐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监督落实。对福州南街、紫园三区、塞上骄子二期等餐饮业集中的小区开展内置烟道和整体烟道的改造,目前福州南街中央尚座的整体烟道改造已基本完成。督促餐饮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了丽景湖畔老陕北排骨大烩菜、源丰火锅城等19家餐厅的排烟方式、油烟治理设施等,打造环保餐饮一条街,受到居民和经营户好评,2011年我市餐饮业油烟投诉率较去年同期下降23.68%;截止到11月30日,银川市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05天,比去年同期多3天,位居西北首位。
(二)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一是制定了银川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方案,开展掌政、南郊、北郊城市饮用水环境调查和评估工作,定期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施监测。二是加大水源地巡查力度,发放《银川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册200余份,协助搬迁水源地上现有的畜禽养殖场。三是组织开展了6个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排查工作,对南郊水源地保护区内金林混凝土制品厂等三家违规建设单位,以及贺兰县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焦小丽砖厂,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择址搬迁。四是严把环保项目审批关,今年共否定了拟在水源地建设的项目近20家。五是组织开展对银川市境内的永二干沟、中干沟、银新干沟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采取抓重点企业,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行为,责令企业建设污染治理设施,鼓励企业废水再利用,开展错时执法,对主要污染源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力保各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聘请环保监督员,监督企业的排污行为,协助环保部门打击企业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等举措,三条排污沟的水质大幅度的改善,其中永二干沟入黄口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从2011年上半年的333mg/L下降至三季度的57.77mg/L;四二干沟入黄口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从2011年上半年的37mg/L下降至三季度的21.29mg/L;银新干沟入黄口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从2011年上半年的265mg/L下降至三季度的66.78mg/L。确保了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达标,监测结果显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开展城市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工作。一是继续巩固并开展样板街创建工作。对于新华街、步行街等重点整治街区加强宣传教育,向商业区商户发放宣传资料,要求商户自觉遵守环保规定,限期自行拆除高音喇叭。二是结合项目审批及时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告知施工单位、餐饮业主应采取的防治措施,有效降低噪声排放值。三是设置了交通禁鸣标志牌,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四是联合公安、交通、城管部门对重点区域和群众关注的噪声问题进行治理。五是成立支队夜间环境信访应急小组,统一开展夜间环境信访查处和夜间环境应急工作。集中整合执法力量,规范夜间施工审批程序,从8月份开始对建筑施工夜间作业的审批,由支队从严把关,统一安排。结合施工单位的超标排污费的缴费情况和12369投诉中心投诉受理情况、夜间检查组查处意见对施工工地夜间施工进行审批,审批后及时在环保网上进行公示。上半年,实现了主要街道环境噪声按照功能区稳定达标,年初确定的各重点区域环境噪声按照功能区稳定达标。
(四)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抓好农村环保工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落实为民办实事工程。坚持环保筹集资金,乡镇建设管理的方针,我市已有10个乡镇建设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4个乡镇建设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3个乡镇建设了垃圾填埋场处理设施。通过连片整治项目的实施,推进试点地区环境基础设施的改善,带动村庄环境的综合治理,为民办实事圆满完成。二是探索建立农村环境整治体系。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面,探索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办法在三区不断扩大环卫作业范围,逐步将城镇和农村引入城市环卫管理体制,实施了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建立了灵武市“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系统;在通贵乡司家桥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针对不同类型村庄,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大新镇塔桥村、宁东镇马跑泉村等10余个村生活污水接入城市生活污水管网统一处理。三是开展生态创建,提升农村环保工作水平。组织灵武市临河镇、兴庆区通贵乡司家桥村开展了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西夏区兴泾镇、贺兰县习岗镇、灵武市郝家桥镇3个镇创建成自治区级生态乡镇,月牙湖乡海陶北村、镇北堡镇团结村、临河镇二道沟村、望洪镇南方村、马家滩镇马家滩村5个村创建成自治区级生态村。
(五)科学监管,推动固废管理上台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数据库,完成了《银川市固体废物信息交易平台》验收工作,在5个工业园区建设固体废物信息交易平台。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贮存库(点)建设,从源头遏制医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二次污染。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程,全市6个街道办事处、36个社区居委会确定建设点位。已建设完成26个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垃圾分类实现从城市到乡村的全面覆盖,受到自治区政府的表扬。
三、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机制、确保执法到位
(一)健全制度,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一是按照是人大立法计划,完成了《银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该《条例》已于10月1日起实施。出台了《银川市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暂行)》、《银川市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和《银川市环保局环境应急装备管理规定》,为环保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二是认真执行国家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和《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从2011年1月1日起启用新的行政处罚文书,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执法文书的种类、格式、内容;规范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环保执法统计与重大处罚备案制度,推行环保执法文书标准化与案卷化;定期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印发了《关于规范制作环境行政处罚文书的通知》,就环境保护违法案件查处、立案及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归档等要求支队按照《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执行。三是按照“查审分离”的要求,对环境监察支队报送的22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审查;对属于重大处罚案件的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污水超标处罚和金凤区金林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擅自建设生产行政处罚组织召开了听证会。由于审查认真,1-10月份已下达的222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四是制定了市环保局第六个五年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五是组织完成了市法制办对我局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得到检查组的好评。六是开展了2008年至2010年执法案卷整理检查工作及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检查的自查工作,并顺利通过自治区检察院的检查。
(二)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创新执法方式。一是对建筑施工单位噪声、扬尘污染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并逐家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建立了施工单位和开发单位联络员制度。二是组织召开银川市建筑施工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宁夏蓝天超越机械工程公司等三家施工单位做出实施限批夜间施工的决定,对2010年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的浙江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授予了“银川市2010年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与施工单位代表签定了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承诺书。三是环境监察支队安排检查小组24小时值班,随时查处建筑施工单位夜间违规施工行为。五是与公安、工商部门初步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在主要媒体刊登专项整治通告,曝光一些屡教不改的违法企业;并积极配合法院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工作。截至9月底,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78家单位,现已有23家单位履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91.95万元。
四、加大环保宣传和投诉查处力度,以严格执法促进全体市民知法守法。
(一)开展低碳节能宣传周活动。与银川市建设局、银川市“两型”办、银川晚报社联合发起《熄灯一小时+你的环保改变活动倡议书》,组织环保志愿者开展“地球一小时”暨“低碳生活宣传周”活动,在银川环保网、市政府官方“微博银川”上挂宣传口号和倡议书,在行政中心院内悬挂横幅6条,在西夏区翟靖巷社区举办环保知识讲座、百人环保承诺签名、宁大校园创意活动及银川主街道景观灯熄灯等活动。
(二)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宁夏日报》、《银川晚报》上策划制作2期环保宣传通版,组织近百名宁夏大学环保志愿者进行演讲辩论赛,组织金凤区200名小学生走进科技馆观看环保电影及环保知识图片,组织环保职工参加清凉广场环保专场的演出及6月5日光明广场的纪念活动等。
(三)以科技周、节能周等活动为载体,开展环保宣传活动。以3月4日学雷锋志愿者宣传活动、3月11日综治宣传月宣传活动、科技活动周、节能宣传周等大型科普宣传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两型社会”社会性宣传教育现场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展出展板30块次。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国家检查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银川市2011年的环境质量、污染减排工作、银川市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银川市废旧节能灯回收处置工作启动、银川市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回收试点工作等进行宣传报道,报纸刊发环保新闻173条(银川晚报44条、新消息报31条、法治新报46条、华新时报18条、宁夏日报25条、环境报9条),广播、电视新闻及专题80余条。联合银川交通音乐台推出环保公益广告4期。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完成减排项目14个,截止9月底,完成削减化学需氧量3720吨,削减二氧化硫4196吨;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0家;未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二是截止11月29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4天,占监测天数的91.3%,名列西北省会城市第一;全市地表水水质按功能区100%稳定达到国家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国家控制值;工业固废综合处置利用率达到97.21 %;完成机动车路检63288辆,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100166份;拆除燃煤小锅炉83台,其中煤改气20台。三是完成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14个;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创建成自治区级生态乡镇3个、自治区级生态村5个,完成13处农村水源地保护工程。2011年荣获“全国环境信息先进工作集体”,自治区人民政府“污染减排先进集体”,自治区“环境监察工作先进单位”,银川市五创工作先进单位;完成19项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5月份被国家环保部正式命名为“国家环保模范城”。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环保无法可依。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还比较突出。
(二)产业空间布局不合理。周边区县没有和市区统筹考虑,部分产业布局影响了区域环境质量,特别是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永宁县望远工业园区还在安排上发酵项目。项目还存在乱摆乱放的现象。违规审批仍然存在,不少农村只要是项目就同意建设,造成污染下乡,但屡打屡建。
(三)环保机构和力量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环保形势。环保缺少机构、工作人员,监管能力亟待加强。
(四)环境执法难。企业排污,餐饮业油烟、夜间施工噪声反复投诉,难以解决。主要是处罚难以兑现,强制执行率低。
七、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一)配合市人大法工委完成《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
(二)深入推进农村集中连片整治工程,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三)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入手,严把审批关,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一律否决。
(四)抓好环境执法,提升执法水平。加强对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创新执法方式,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实现对污染源的全过程监管。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