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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3/2012-0241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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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2-05-14 |
责任部门: | 市环保局 | 发布日期: | 2012-05-14 |
名 称: | 关于协调解决水洞沟旅游景区周边环境污染的报告 |
自治区环保厅:
按照自治区党委崔波副书记在《全区旅游行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做强做大文化旅游产业的决定〉情况的督查报告》指示精神,银川市委督查室、市环保局、灵武市政府对水洞沟景区周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其中有一些企业的环境监管恳请环保厅协调解决:
一、水洞沟旅游景区周边污染情况
1、景区周边有宝丰化工、俊武建材、内蒙化工企业3处较大的污染企业,企业建设规模较大,企业排放污染物随意性大,尤其是北侧的内蒙鄂托克前旗一焦化企业和宁东的宝丰能源公司,以粉尘、气味污染影响参观游客的心情。西侧的粘土砖烧制企业冒黑烟,运输扬尘及堆存的煤矸石随风扬散较重。
2、景区北侧(明长城北)建设的高架输电线路(产权:宁夏电力局)和周边企业的高大规模化建设,直接影响景区的原生态景观。
二、请环保厅协调解决的问题
1、请协调宁东管委会环保局加大对宝丰能源的监督检查,严防环境污染行为。
2、请与内蒙古环保厅联系,对鄂托克前旗焦化厂进行监管,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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