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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3-0261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13-02-17
责任部门: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3-02-17
名 称:关于上报2013年拆除燃煤锅茶炉和除尘器改造计划的通知

关于上报2013年拆除燃煤锅茶炉和除尘器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市)环保(分)局: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燃煤产生的环境污染,根据市政府2013年蓝天行动计划,市局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拆除燃煤小锅(茶)炉及淘汰、改造落后或效率不高的锅炉除尘设施工作。全市完成拆除6吨及以下使用多管、牛角等落后除尘设施的锅炉、燃煤茶浴炉100台的任务,要求三区拆除60台,贺兰县20台,永宁县10台,灵武市10台;完成100台锅炉除尘器改造任务,要求三区改造60台,贺兰县15台,永宁县15台,灵武市10台。为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拆除、改造范围及重点

1、具备集中供热或“煤改气”条件的锅茶炉。

2、洗浴行业和宾馆酒店的生活用燃煤锅茶炉。

3、各辖区沿街两侧燃煤锅茶炉。

4、全面淘汰牛角、多管等落后除尘设施。

5、改造除尘效率低,人工清灰、手工加药和燃煤煤质已低于锅炉设计标准和要求的除尘设施。

62012年、2013年烟气超标排放的锅炉;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周边2公里内的锅炉(不含炉外脱硫、脱硝改造项目)。

二、工作要求

1、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于2013228日前将要拆除的锅茶炉单位名单和改造、更换除尘设施的锅炉单位名单和工作计划报支队。

2、各辖区要高度重视,结合20122013冬季烟尘检查工作确定2013年拆除燃煤锅茶炉和燃煤锅炉除尘设施更换、改造任务,并做好拆除锅炉、更换除尘设施的动员、协调工作,做好相应的档案整理工作。

3、支队负责拆除燃煤锅、茶炉和改造、更换除尘设施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将各辖区上报的拆除、改造名单及计划进行汇总,报市局批准实施,并根据工作需要下达拆除、改造工作的文件,对工作进行总结。 

4、市局行政审批处、污染监督处配合支队做好工作组织、协调、督察等相关工作。

 

市局联系人:吕亚辉   6889101    ycwkk@126.com

支队联系人:张海轩  6023646    zhengjike@126.com

 

 

 

〇一三年二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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