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
根据市纪委《关于对第五期<电视问政>节目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督办的通知》(银纪发〔2013〕21号)文件,市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责成市环境监察支队立即拿出落实和答复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第58项,金凤区福州南街君临满城小区居民,反映小金碳火家常菜、安吉利烤吧、名兹烧烤三家饭店后厨油烟扰民问题。
检查情况:1、居民反映的三家餐饮业为金凤区福州南街君临满城小区西面小金碳火家常菜、安吉利烤吧、名兹烧烤餐厅,该三家餐厅属独立营业房;2、主要是该餐厅在经营过程中后厨没有封闭造成油烟扰民的问题。
处理情况:1、金凤区环境监察大队对以上三家餐厅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以上三家餐厅进行如下整改:一是改用清洁能源;二是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专用烟道排放;三是封闭靠居民小区一侧后厨窗户,并限期十五日内完成整改。2、逾期未按要求进行整改,金凤区环境监察大队将联合工商、卫生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二、第59项,双怡园小区附近工程施工,污染环境问题。
经查,双怡园小区位于兴庆区治平路南侧,该小区东侧为胜利街,西侧为水木清苑住宅小区,南面为附属医院,北面为治平路,该小区附近建设3处施工场所,其南面临近的工程为宁夏医科大学总院急诊病房综合楼工程项目,该工程主体已封顶,现处于主体内外装潢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阶段,施工单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建筑公司。北面隔治平路临近的工程为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宿舍楼工程项目,该工程于2012年年末完成旧宿舍楼拆除,现处于土方挖掘机楼体基础施工阶段,由宁夏医科大学组织施工。西侧隔水木春苑住宅小区及永安巷临近的工程为水木春苑住宅小区工程项目,现处于房屋主体施工阶段,施工单位系宁夏鑫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施工场所距离双怡园等居民住宅小区较近,建筑施工噪声、扬尘对小区内居民休息产生影响。
针对此问题,兴庆区环境监察大队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大监察力度,夜间安排监察人员对市区内施工场所巡查,同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微博投诉件、督办局转办投诉件及环保投诉中心12369电话受理群众投诉及举报问题及时进行查处,自2013年以来组织监察人员对双怡园小区周围施工场所多次监察,对扰民施工行为进行制止。通过巡查,对宁夏鑫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4月11日、4月23日夜间未经审批组织进行土方挖掘施工行为进行查处,对其违法施工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并下达监察要求,责令施工方停止违法施工行为,监督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停靠于场内,施工人员退出施工场所;二是严把夜间施工审批关口,在5月份即开展了对高、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场所噪声管理工作的部署,对各施工场所下发了《关于加强对高考期间建筑工地噪声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告知各施工单位禁止在高、中考期间及考前十五日进行产生扰民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如有违反将依法处以最高限额罚款。同时,采取限批手段,在高、中考期间停止审批市区内各施工场所的夜间施工申请;三是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严惩夜间违法施工行为,目前已针对水木春苑工程项目施工方宁夏鑫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夜间未经审批违法施工行为立案两起,对宁夏医科大学总院急诊病房综合楼工程项目施工方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建筑公司夜间未经审批违法施工行为立案5起。
市环境监察支队于2013年年初即开展了对各大建筑施工场所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的专项检查,告知市区内施工场所内各施工单位严格依照《银川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要求各建筑施工场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目前水木春苑、宁夏医科大学总院急诊病房综合楼以及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宿舍楼三处施工场所均已按要求建设工地围墙,并硬化工地道路,同时在工地进出口处安装车辆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施工场所内定时喷淋洒水降尘。依据《银川市城市扬尘污染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拆迁施工场所的扬尘污染防控工作,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场所的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投诉人遇到相关问题,可向住房保障或建设部门反映。对于群众反映的扬尘问题,环保部门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制止。
投诉人也可在昼间拨打兴庆区环境监察大队电话6082246,夜间拨打环保投诉电话12369反映建筑施工场所内的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监察人员接到查处指令将及时前往依法查处。
三、第60项,上海西路康居C区(亲水苑小区)29号楼下的古河洲牛肉拉面馆油烟噪声扰民的投诉。
检查情况:经查,该拉面馆属于居民楼下营业房,在经营过程中油烟噪声扰民情况属实,该餐厅已违反《银川市饮食娱乐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
处理情况:1、金凤区大队要求该古河洲牛肉拉面馆限期十五日自行转产,将餐厅改为无污染经营行业。2、逾期未完成整改,金凤区环境监察大队将联合工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取缔。工商营业执照:640106600146533。
四、第61项,民族南街名人广场施工扬尘问题。
经查,兴庆区民族南街名人广场建设两处施工场所,一处为宁夏富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业用地,位于名人广场西北角,场地内存放土方料,目前还未动工建设;另一处正在实施名人广场人防工程项目,已于5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处于挖掘土方及地下室基础施工阶段,施工单位为宁夏宁帝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因施工场所位东侧邻近新世纪花园住宅小区,施工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
针对施工噪声问题,兴庆区环境监察大队采取如下措施:一是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关口,间歇性审批施工方夜间施工申请,控制工地夜间施工频次,避免工地连续施工影响周围居民夜间休息,并且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高、中考期间及考前十五日停止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自5月23日至6月8日高考限批时段以及6月13日至6月30日中考限批时段均未予审批该工地进行夜间施工;二是加大监察力度,夜间安排监察人员对市区内施工场所巡查,同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微博投诉件、督办转办投诉件及环保投诉中心12369电话受理群众投诉及举报问题及时进行查处,自该工地2013年5月份开工以来组织监察人员对名人广场施工场所多次监察,对扰民施工行为进行制止。通过巡查,监察人员分别于5月18日、5月19日夜间接群众投诉对该工地进行查处,其中5月18日23时13分到达现场后,工地内使用挖掘机等工程机械进行挖土方施工,监察人员当即责令施工方立即停工,并监督挖掘机停运,运载车辆驶离施工场所,5月19日22时36分接投诉到达现场,该工地已停工,其挖掘机已停止运行,停靠于工地内运载车辆正在驶出施工场所,为保障居民休息环境,监察人员监督工地内运载车辆全部驶离后,关闭工地大门,确保工地完全停工;三是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对夜间未经审批的违法施工行为依法立案处罚。
针对施工扬尘问题,依法告知施工方应加强工地内扬尘污染防控措施,避免扬尘扰民,施工方目前已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建设工地围墙,并硬化工地内部分地面;二是土方施工均采取湿式作业,由专人负责对施工场所内进行洒水降尘;三是全部使用成品混凝土,不在场区内加工混凝土;四是在工地入口处设置工程车辆冲洗设备,确保车辆不带泥、带尘上路;五是运输土方料车辆均使用篷布覆盖土方料,避免渣土散落。依据《银川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城管部门负责市政工地、运输车辆和道路扬尘污染监管,建议投诉人遇到工地及道路扬尘问题可向建设部门6023845及城管部门13619570666进行反映。对于群众反映的扬尘问题,环保部门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制止。
投诉人也可在昼间拨打兴庆区环境监察大队电话6082246,夜间拨打环保投诉电话12369反映建筑施工场所内的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监察人员接到查处指令将及时前往依法查处。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7月1日